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推动公安档案工作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0-09-09

——市公安局档案管理工作情况介绍

  市公安局档案工作起步于解放初期对旧政权档案的接收管理,2009年底,市、县(市、区)、公安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档案室保存文书、公安专业、声像、科技、会计、实物、干部、户籍等各种门类档案360多万卷。目前,市公安局在办公室专设档案科,负责对全局档案的管理和全市公安系统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现有人员6人。近年来,市公安局档案部门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公安档案管理、监督、指导职能,以档案资源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促进公安档案工作与各项公安业务的全面协调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1990年代以来,连续4次获评全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2次荣记集体三等功,1次集体嘉奖;同时还获得全市党史专题征编先进单位、省、市年检编纂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一)依法治档,建章立制,规范档案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能。近年来,市公安局十分重视依法治档,以法律和规章制度确保档案工作健康发展。为依法加强档案工作,进一步理顺档案工作关系,根据《档案法》、《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公安专业档案年检制度的通知》、《宁波市公安派出所档案定级认证制度》、《宁波市公安局户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宁波市公安局电子档案备份制度》、《关于公安档案归属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市局机关实物档案收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并重新修订了《宁波市公安局档案借阅制度》、《宁波市公安局档案保管制度》、《宁波市公安局档案资料复印制度》及《宁波市公安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实现档案工作重心向收集管理、监督指导和编研利用等职能活动的转变。与此同时,切实履行对全市公安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1990年代末,我市公安系统机关档案工作和派出所档案工作全面完成达标工作后,为巩固达标成果,市公安局于2000年后对全市公安派出所档案工作进行3年一次的定级认证工作,2003年后对县、市、区公安局档案工作进行1年1次的年检工作,促进全市公安档案工作的制度化、正常化。
  (二)积极推动公安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市公安局积极运用微机、扫描等技术推动档案管理现代化,并将此作为提升档案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2000年起,市公安局运用档案管理软件实现微机机管理档案,落实2名人员专职从事数据录入、查阅检索等工作。至2005年底,完成市公安局全宗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的数据库建设。2009年底,数据库有文书、公安专业、声像档案等条目数据30万条。与此同时,着手开展全文数据库建设。2000年起,开展自发文全文录入工作。2003年起,对收文部分进行扫描输入。目前,全局文书档案载体替换率达到60%以上(机密级以上文件未全文输入)。针对数量庞大的公安专业档案,将劳动教养决定书、刑事判决书作为数字化的重点,做好全文扫描输入,基本完成了违法犯罪人员前科材料数据库的建设,大大方便了查阅利用和前科材料的提供,也减少了档案原件的使用。
  (三)强力推进档案资源建设。2003年,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根据公安专业档案数量庞大、种类繁多、收集底数不清、归档率低的状况,市公安档案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建立以公安业务报表中反映的打击数、破案数、办理数为基准,以刑事侦查、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治安)处罚三类主要专业档案为重点,以归档率检查为核心的公安专业档案年检制度,推动各类专业档案的收集归档。年检制度实施5年,市公安局库藏档案由9万多卷增加到目前的20万余卷,各类档案隔年归档率达到90%以上。2005年,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实施公安专业档案年检制度。与此同时,我市公安档案部门解放思想,突破机关档案室归档范围,在档案工作中引入文物意识,充分认识各个时期宁波公安(警察)机关使用的警用服装、装备等是一种重要的实物档案,也是一种文物。有意识地做好收集、征集工作。2003年后,以档案陈列室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公安实物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通过走访老民警、发动市局各单位收集、网上征集、交换、购买等各种形式,收集了一批解放初期宁波警察服装、 “宁波人民警察”胸章、各时期警察徽章、宁波居民户口簿,解放初期老照片等见证宁波公安历史的实物资料。2005年,市局档案陈列室完成建设工作,为宁波公安史和公安档案工作宣传提供了一个平台。陈列室分为亲切关怀、创建人民公安机关、枫桥经验、反轰炸、剿匪肃特、镇压反革命、文革期间公安工作、新时期公安工作等几大块,以公安老照片、各时期警服、警察徽章符号、公安印章、戒具、锦旗奖牌、反映宁波公安的各种出版物等作为展示的重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些公安照片和实物档案在资政、存史、教育和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形象生动的宣传了公安工作,也丰富和拓展了档案工作的内涵,受到了参观者的好评。
  (四)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有为才能有位,只有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才能引起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对档案工作的进一步重视。近年来,公安档案在为侦察破案、治安管理、领导决策和各项公安业务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得到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对档案工作的进一步重视。2004年5月27日晨,江北区孔浦新村一居民家发生火灾,江北消防大队和孔浦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火扑灭,现场发现一具女尸,经验尸和现场勘查证明系他杀后纵火灭迹。当时刚好是凌晨,死者的户口又是于去年因再婚刚其它外辖区迁入,死者身份不明。民警根据住址查阅了户籍档案,迅速查明死者身份和经常出入舞厅等场所,平时交往复杂等信息,为及时破案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经侦查,查明死者与一舞友交往密切,该舞友因嫉生恨杀人纵火的犯罪事实。仅用14小时,成功破获这起杀人纵火案。目前,市局档案馆已建立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文号目录、姓名索引、专题目录等多种手工检索工具,并完成了馆藏档案电子检索系统建设,还编写了全宗介绍、历年公安大事记汇编、组织机构沿革、公安年鉴汇集、各种专题文件汇编等编研材料。同时根据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重大事件,近年来,市公安局先后完成《宁波的“严打”战役》、《宁波解放初期禁毒、禁娼和禁赌工作》、《解放初期宁波整肃反动组织及其成员工作》、《解放初期宁波的治安保卫组织》、《毛泽东和宁波公安》《卫士风采—宁波公安英烈事迹汇编》《“亚运之光”火炬传递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专题史料》、《王芳与宁波公安工作》、《库藏珍贵档案汇编》和《宁波公安档案利用典型案例》等编研工作,并以较高的质量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其中宁波公安机关参与创建枫桥经验、胡乔木为宁波公安题词等编研材料填补了宁波公安历史的空白。

(图/文由市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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