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7
信息来源: 信息技术处
档案往事
宁波和丰纺织公司创立于1905年3月,由当时的宁波富商戴瑞卿、宁波招商局总办顾元琛等人联合周熊甫、郑岳生等463名股东创办成立。20世纪20年代,由于纺织市场不景气,和丰纺织公司逐步陷入困境。1930年初,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和丰纺织公司更是走到崩溃边缘,众多股东甚至有宣布破产之意。在公司监察人俞佐宸的坚持下,公司得以维持运营。然而1940年的一场大火,使和丰纺织公司遭受灭顶之灾,厂房、设备等付之一炬,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1946年5月,经过艰苦的努力,关闭6年之久的和丰纺织公司重新开工,恢复生产,俞佐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不久,全面内战爆发,公司运营困难。宁波解放后,1950年4月,和丰纺织公司接受国家加工代纺。1953年12月,和丰纺织公司结束了近半个世纪民营企业的历史,正式实行公私合营,改名为公私合营和丰纱厂。1966年,公私合营和丰纱厂改名为国营宁波东风棉纺厂。1979年,改名为和丰纺织厂。1993年,组建宁波和丰纺织集团和宁波和丰纺织集团公司。1998年6月29日,宁波和丰纺织集团公司宣告破产。1990年11月,和丰纺织公司向宁波市档案馆移交了该公司1905—1980年间产生并保存下来的档案,其中就包括《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
档案介绍
宁波市档案馆馆藏的《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形成于1906—1953年,共6册,均为纸质载体,纸张质地较好。文字按照传统书目版式,以毛笔竖排书写,字迹清楚工整,格式统一,阅读从右及左。
《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较为完整地展现了宁波和丰纺织公司的历史变迁过程,是认识和了解百年和丰纺织公司的第一手资料,更是深入研究近代中国民族企业组织结构、公司制度及其变迁、企业家精神、官利与红利分配、融资途径等的珍贵史料。该档案也向我们展现了近代宁波的社会经济关系,诠释了老一辈宁波商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
宁波市档案馆馆藏的《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按照和丰纺织公司发展的各个重要历史阶段进行整理,记录了和丰纺织公司从创立、发展、鼎盛、艰难转型到改造的历程。通过档案,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曾经的辉煌成就,以及公司主要经营者的管理理念和不屈不挠的企业家精神。
《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第一册,自1906年12月至1915年10月31日,记载了公司自成立起前十年的经营活动状况以及官利分派、人事安排、业务报告等内容,特别是详细记载了1910年顾元琛出任总经理到1915年10月期间,为开拓工厂业务,增发债券、扩充纱锭等重大事项。
第二册,自1915年11月14日至1921年11月18日。这一时期的《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记载了公司换发新股票和收购通久源纱厂等大事件。如1918年5月21日,董事会形成决议,“股东会议决购买通久源旧厂”;1919年5月3日召开董事会,通过开办湾头第二厂的决议并付诸行动;和丰纺织公司在总经理顾元琛等人的带领下逐渐走向辉煌,全年(1920年)盈余洋140余万,成为当时浙江最大的纱厂。
这一时期,公司除提升业务外,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记录了1915年6月,公司董事会修改、通过公司新章程,明确规定了公司性质、职责和范围,完善了公司的管理体制等大事。1915年通过的公司章程非常重要,它奠定了和丰纺织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
第三册,自1922年2月18日至1932年4月23日。1921年9月24日,顾元琛请辞,此后经理之职频繁易位。顾元琛的后继者们没有能够在中国纺织工业处于困境时扭转被动局面,公司逐渐陷入困境。这一时期,《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记载的内容主要有:董事会关于历届经理的讨论与决议。宁波和丰纺织公司第二厂的筹备工作也是这一时期董事会重点讨论的内容,包括第二厂股本设定数额、资金筹集方式和机器购办等。这一时期,虽有多次提议扩充第二厂,但决议结果以“开办第二厂确非其时”而告结束。1932年4月,股东会正式决议取消筹建第二厂的计划。
第四册,自1932年4月23日至1935年5月21日。进入20世纪30年代,受世界经济危机的深刻影响,加之经营不善,和丰纺织公司处境更加困难。1933年上半年亏损已达44.7万元,5月被迫停产。由于银行银根抽紧,公司告贷无门,危在旦夕,大部分股东失去了信心,俞佐宸力排众议,主张公司应该经营下去。这一时期的《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较为系统地记录了公司自救的过程,主要内容有:劳资双方的谈判、和丰纺织公司抵押厂基借款、俞佐宸的整理方案及其推行以及公司高级职员变动等。经过1934年下半年的整顿,在国民政府当局的支持下,和丰纺织公司得以维持,并逐渐走向正轨,但由于此时纱布销售市场疲软,公司经营依然十分艰难。
第五册,自1935年5月30日至1940年2月2日。这一时期《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公司营业报告、押款偿债、添置机器、寻求美商美泰贸易公司保护、
公司章程修正、毁灭性大火以及灾后活动等。其中,修改公司章程和遭受火灾是这一时期的两个重要事项。1938年9月18日,在股东常会上,公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修改后的章程与1915年的章程相比,差异主要集中于被选举权资格、董事长和常务董事设立以及红利分配等方面,修改后的章程体现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贡献大小等原则。1940年1月20日,公司因遭受大火几乎全部被毁。俞佐宸等人力图恢复,于当年向上海元生公司订购纱锭1万枚,后因入海口被日军封锁,继则宁波沦陷,复厂之事被搁置。
第六册,自1946年4月21日至1953年12月21日,主要记录了战后重建和公私合营两件事。1946年初,俞佐宸“向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商请贷款,兹已允贷国币三亿元,为期六个月,以本公司花纱作质押,并以房产机器为第二担保品”准备复厂。随着内战的爆发,公司举步维艰,勉强支撑。
宁波解放后,1950年3月,和丰纺织公司向浙江省工矿厅提出公私合营计划,但并未得到批准。同年4月,国营宁波花纱布公司与和丰纺织公司签订了“加工代纺”合同,该年公司亏损依然严重。1953年12月8日,和丰纺织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争取高级形式——公私合营,以求企业获得彻底改造”。1953年12月12日,和丰纺织公司正式宣告公私合营,改名为“公私合营和丰纱厂”,结束了它近半个世纪私营企业的历史。
在《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西方新型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应用。宁波和丰纺织公司在筹建之初,即通过发行股票来吸纳社会资本。与西方国家股份制公司的股票不同,宁波和丰纺织公司的股票具有“官利”性质,所以公司股东既是投资人又兼债权人,股票亦兼具投资证券和公司债券的性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其防伪性和利益分配十分重要,因此,《宁波和丰纺织公司议事录》有大量关于股票如何设计,如何买卖与过户,官利、红利如何分配等的记载。例如,为达到防伪目的,和丰纺织公司在初创时发行的股票,于三处使用了8枚印章。1915年,公司董事会又对新股票设计作了规定。有关红利之记载,“本公司发息日期向定旧历四月初一日。为发给权利证书事,窃本公司于前清光绪三十一年发起,三十三年发起董事著有功劳,应依公司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特别利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