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的同步协调发展,创建一批“档案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示范、规范化村级档案室,9月下旬,鄞州区档案局联合各镇乡(街道)档案管理部门组成考评组,分三路对全区5家申报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和34家申报浙江省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的行政村档案室进行认定测评。
本次认定测评按照浙江省档案局统一制定的《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试行)》执行,在申报的39家村级档案室对照标准逐项自查、查漏补缺的基础上,测评组成员实地查看各档案室,对各村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并向各村详细反馈了测评意见。
在测评认定过程中,39家村级档案室都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态,领导重视,组织有序,安全保管条件也有了较大的改观,各村基本实现运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档案管理和检索,档案分类科学规范,档案收集也日趋完整。但是,在测评过程中也发现部分村级档案室档案开发利用不够全面、档案编研工作比较滞后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