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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对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和百项档案编研精品工程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 2008-09-27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掌握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档案局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及其所属县(市、区)的“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后,省档案局形成了《〈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上报省分管领导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9月5日,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对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作出重要批示:“‘十一五’以来,我省档案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档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增强,市县档案馆设施不断改善,档案资源整合和利用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特别是民生档案、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很有特色,档案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应充分肯定。”

    此次中期检查的内容为2006年至2008年6月前规划执行情况,具体包括档案工作外部环境改善、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馆新馆建设、机关档案工作、档案法制建设等六方面的内容。从检查情况看,“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按照《规划》预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大局为主导,以档案馆功能建设为重点,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依托档案科教和人才建设,加大档案开放开发力度,优化档案资源共享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大多数任务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进展过半。

    中期检查后,省档案局向全省档案部门作了通报,并针对“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措施。

9月5日,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就我省档案部门全面实施“百项档案编研精品工程”,积极服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重要批示。批示充分肯定了该项工作为推动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并勉励全省档案部门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面实施“百项档案编研精品工程”,积极服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新时期省档案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档案工作服务文化大省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十一五”期间,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将每年开展一次,目前全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工程”已经全面启动。省档案局成立了浙江省档案编研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制定了《浙江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评审办法》。上半年,省档案局开展了“百项档案编研精品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评审活动共受理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申报的选题项目52项,经评审,温州市档案馆的《温州——撬动中国的变革》、嘉兴市档案馆的《<申报>嘉兴史料集萃》、金华市档案馆的《施存统施光南珍贵档案史料汇编》、江山市档案馆的《清漾毛氏族谱·艺文选集》、桐乡市档案馆的《茅盾珍档手迹》等21个项目入选2008年浙江省“百项档案编研精品工程”预选项目名单。其中,有1项属于中国档案文献遗产,3项属于浙江省档案文献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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