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总结2006年以来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取得的经验,交流这项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研究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国家档案局于11月6日在北京召开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研讨会。与会同志还就档案部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档案工作怎样为科学发展服务、档案事业自身怎样科学发展”进行了研讨。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局长李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明华同志强调,档案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以“两个怎样”为实践载体,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去。一要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把促进档案事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档案事业发展要着力工作思路的转变;要着力工作机制的创新;要着力服务领域的拓展。二要始终坚持以以人为本为核心,全面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档案工作以人为本就是要转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著名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和认识,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建立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转变档案工作中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建立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三要始终坚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为基本要求,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要努力使档案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正确处理各项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四是要始终坚持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促进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五是要始终坚持以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为关键环节,作为为科学发展服务和实现档案事业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在解决档案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上寻求新突破。
在回顾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取得成绩时,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档案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第一,积极争取,经费投入大幅度增加,“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经费达到了9000万元。第二,建章立制,管理手段日趋规范。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已四次联合下发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相关管理办法”。第三,因地制宜,保护方式不断创新。各级档案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探索和尝试加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的创新举措。如国家档案局组织开展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在副省级以上国家档案馆建立特藏室;加大档案馆馆舍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力度,增加必要的档案保护设施、设备等。第四,严格标准,申报和审核程序不断细化。除《办法》规定的逐级上报原则外,实施了由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的新制度,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第五,健全机制,抢救和保护工作督查力度不断加大。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适时对各地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档案局以通报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地如期完成。第六,深入挖掘,档案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已抢救的国家重点档案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做好今后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他要求,要切实提高对实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按照国家财政政策要求,管好、用好补助经费;要切实加强对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领导,注重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人才培养。
李明华同志在讲话中最后指出,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核实国家重点档案数量,界定好国家重点档案的范围;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项目认真审核,使上报项目符合国家的规定和要求;要明确需征集档案的重要意义和征集意向,做好档案征集工作;要对预算控制数正确理解,避免因上报项目质量、工作进度及地方经费投入落实等问题影响本地区的档案补助经费数额。
与会代表结合会议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财政部教科文司的同志莅临会议指导。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管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60多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08年11月17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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