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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4-13    访问次数:    字体:【 】      
 


甬档〔2007〕23号







关于举办重点工程



档案管理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有关单位:

重点工程档案全面记录和反映了重点工程的全貌,是整个重点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专项验收是重点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的必备环节。针对目前有些重点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现状,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重点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重点工程档案的管理,市档案局决定举办一期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7年6月上旬,时间2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重点工程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

三、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5月8日。

四、联系电话:87186989、87186982。



附件:培训报名表





二○○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工程 档案管理 培训 通知



宁波市档案局办公室 2007年4月6日印发



附件:



培训报名表













序号







姓 名





单 位





邮 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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