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档〔2008〕39号
关于召开第三届长三角城市档案局长
联席会议的预备通知
上海市、南京市、扬州市、泰州市、镇江市、南通市、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杭州市、舟山市、台州市、温州市档案局:
根据去年在上海市召开的第二届长三角城市档案局长联席会议的决定,第三届长三角城市联席会议由我局承办。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拟定于2008年10月中下旬召开,会期暂定2天。
二、会议议题:
1、民生档案工作的做法和思考
2、数字档案馆建设
3、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各成员单位请围绕主题撰写会议交流材料,于8月30日前将文稿寄宁波市档案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nbdaxh@126.com。并请准备30份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在会议报到时交会务组。
三、出席范围:
各市档案局局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生锚
联系电话:0574-87186988,56128088,56128092(传真)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市档案局
邮编:315010
五、会议其他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长三角 档案局长 联席会议 通知
宁波市档案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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