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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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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主题:关于人事档案2009-11-25 15:14
我有一个问题不理解,想请教领导,关于档案调档问题,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必须具备2个条件才可以调档:1、调档函;2、原单位离职证明。问题:原单位没有了(破产或解散)怎么办?难道档案永远都掉不出来了吗?当时问过工作人员什么材料可以代替原单位离职证明的,但工作人员说只能原单位离职证明,其他的都不可以。我该怎么办?谢谢领导在百忙之中看看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回复者:办公室2009-12-02 16:40
人事档案不属于我局管理的事项,你可以向人才中心的领导再次说明具体情况,也可以向人才中心的上级部门--人事局咨询有关情况,应该会有变通的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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