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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07-11-27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进新世纪人才工程,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适应大桥经济时代新的形势,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现就进一步做好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总体目标。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总体要求,围绕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着力抓好高素质和急需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逐步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的人才队伍。到2005年,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结构有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以上,占社会总人口比例5%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6万人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占60%左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25%左右。
  二、实施“325人才引进工程。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全市引进3000名左右具有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200名左右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学位、50名左右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各类人才,重点解决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工程等领域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其中对携带高科技项目来我市创业并列入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市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符合慈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企业重点引进人才,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创造重大经济效益,且工作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员,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员,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三、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国内外人才不迁户口、不转关系,以短期聘用、技术攻关、项目咨询、企业顾问等灵活方式,来我市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对以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实行《工作居住证》制度,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职称评聘等方面,享受本市同类人才同等待遇。
  四、进一步加大国内外智力引进力度。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引进国外智力,重点聘请国外专家来我市进行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咨询和服务,帮助解决重大技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鼓励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提供智力服务。继续重视做好国内智力引进工作,加强同省博士后联谊会和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合作,建立高等院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五、积极发展博士后工作站。力争在3-5年内,全市建立3个以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建站企业每招收一名实际从事科研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进站研究期内由市财政给予4万元经费资助,其中2万元用于进站博士后的生活补贴。博士后研究期满后继续留在我市工作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由市财政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人才居住环境,建造一批档次较高、功能较全的人才公寓,重点解决企业高层次人才居住问题。对符合条件购买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对购买其他商品房的,可继续享受慈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七、扎实推进“115人才工程。要加大培养力度、改进培养方法,尤其对第一、二层次人选要逐个落实培养规划,确立课题项目,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加强跟踪考核。要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市里将定期组织集中培训。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专业培训,至少每两年要选送他们到高等院校、专业对口部门参加中长期培训进修。要鼓励他们参加各类科研活动,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市里要实行重点资助。同时要继续做好培养人选的选拔、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
  八、继续做好在职优秀中青年人才的培养。要有计划地选送一批在职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深造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要加强同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我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鼓励年轻人才通过各种方式进修硕士博士学位。要研究制订并实施高层次专业管理人才赴国(境)外培训规划,选送一批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境)外培训,力争通过3-5年时间,培养100名左右熟悉国际惯例的公共管理、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和城市规划等高层次管理人才。同时,要创新形式和内容,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着力解决知识老化问题。
  九、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要按照高素质、职业化的要求,以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抓紧制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规划,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要有计划地选送一批厂长(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培训,到国外大公司、大企业或商务基地学习锻炼,提高他们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能力。要通过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训班和讲座等各种形式,加快企业领导人的知识更新,努力使企业经营者尽快确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新理念。
  十、继续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为培养大批优秀后备人才,要继续实施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要确保用人质量,坚持从紧原则,规范选拔程序,加大培养力度,完善考核办法。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逐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可充实到村级领导班子,必要时可实施优先考录。
  十一、积极培育发展人才市场。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抓紧建立高级人才信息库。要创造条件,抓紧筹建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和功能的现代化人才交流中心。要规范人才市场交易行为和秩序,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同时要积极推进人事代理工作,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企业职称评审要实行必要的倾斜政策。
  十二、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科技、教育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树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特别是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的投入。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和重视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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