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扩大基层民主,实现社区居民自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通知》(甬党办〔2004〕2号)精神,现就切实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社区自治,减轻社区负担,切实提高推进社区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扩大基层民主,实行居民自治,是建设新型社区的重要目标。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克服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是实现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为社区居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培育社区适应新形势下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需要。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提高完善居民自治,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推进社区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作为转变职能,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把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推进社区建设作为民政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调查研究,打破传统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
二、转变政府职能,明确减负重点,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作。
减轻社区居委会的负担,解决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的总体要求是:理顺一个关系(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坚持两个依法(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实现三个转变(从领导向指导、指令向协调、管理向服务转变),做到四个减少(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的考评、检查、达标活动;减少流于形式的资料建档、制度上墙;减少各类形式的虚设机构;减少社区居委会超职责范围的各种负担),达到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目的。
(一)理顺各种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社区依法自治。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帮助社区居委会理顺与政府各部门、社区党组织、社区物业公司等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职能,工作重心下移,管理权限下放,实行政事分离、政社分离,将领导、指令、管理转变为指导、协调、服务;坚持依法行政,要从法律、政策、工作方法上给予指导、服务和帮助,不直接插手社区事务,不包办社区工作;推进社区依法自治,尊重和支持社区的自治权利,积极培育社区自治意识,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要根据社区建设和社区居民自治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社区居委会干部理论、法制、文化等内容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集中精力做好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效率。
根据甬党办〔2004〕2号文件的精神,针对目前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过重的现状,各级民政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对现有的社区工作中涉及民政的各类工作计划总结、考核检查、台帐记录、材料报表等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清理、整合、精简。
1.精简会议。凡需社区居委会组织成员参加的会议,能合并的合并,必须开的要坚决压缩人员和时间。
2.精简材料报表。各社区居委会制订涉及民政的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总结,报送同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职能处(科)室根据情况从同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用,不得再向社区居委会索要,遇特殊情况须经同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要简化、整合各类民政统计报表,尽量实行网上办公。
3.改进检查、考核方法。对社区居委会的考核、检查、评比活动要进行整合,统一标准,民政各条线上的职能工作对考核成果实行资源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的多头考核、检查活动。今后所有检查、考核要按照《浙江省城市社区政府工作申报准入试行办法》的要求,报同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4.规范台帐记录。结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实际,清理、删减要求社区居委会建立的簿、册、表、台帐,取消重复、无效、流于形式的台帐、记录。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探索建立统一规范、实用的台帐。要求社区居委会上墙的版面除需要对社区居民公告、公示的内容和上级规定的以外,不作上墙要求,杜绝花架子,减少流于形式的各种资料建档、制度上墙。
5.清理牌子。社区居委会原则上对外挂“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社区警务室”三块牌子。各地要对目前社区承担的民政工作任务进行一次梳理,不需设立的各种虚设组织机构要予以撤并,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的各类事项要予以取消,减少社区居委会额外的工作负担。
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指导监督,建立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的长效机制。
(一)深化服务,提高效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集中精力抓好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社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改进作风,加强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处室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真正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加强分类指导,依法行政,为社区居委会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整合资源,科学管理。调动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参与社区建设;对社区信息资源实行资源共享,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社区居委会办公自动化,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信息管理网络软件,尽快实现区、街、社区三级联网,畅通信息渠道,减少重复性工作,减轻负担;加快运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加快“数字社区”网络建设,实行网上服务,从技术手段上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减负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来抓,制订具体的措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要狠抓落实,对减负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查,严格把好工作进社区的初审关,切实减轻居委会的工作负担,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基层政权 社区建设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宁波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4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