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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的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07-11-28    访问次数:    字体:【 】   
 

 

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2003年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书》(甬廉办200317号)的要求,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村务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现针对我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计划: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以《村委会组织法》颂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扩大村民自治的社会影响;二是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研究探索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三是在农村基层充分发挥墙报、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宣传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效实施村民自治,推进防腐倡廉,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实施广泛的民主监督

村务公开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村民参与村民自治和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各村在村务公开前,将村务公开内容交由村民代表、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审查并当场接受质询;村务公开日时设立意见箱,安排专人当场听取意见;村务公开后五日内,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究群众反映的意见,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村民。重点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增强参与村务管理、监督的意识,增强当家作主的意识。

    三、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切实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内容和市委的要求,做到一般村务按时公开,重大村务及时公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重解决村务公开内容不全、不实等问题,尤其是要克服“重财务、轻村务”,“重形式、轻内容”,“重一般、轻热点”的思想。根据村民的文化素质,按照简洁明了的要求,会同农业部门适当修改财务表式,增加村务分开内容,使村务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群众,使村民看得清楚、看得明白、便于管理监督。进一步健全全市统一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

    四、明确职责,加强村务公开的检查监督

    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指导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业务工作体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120,由市民政局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有关人员到各地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交流总结,并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720,组织专门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检查情况。

 

 

                          ○○三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计划

 宁波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3527印发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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