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日前,省民政厅就进一步推进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下发了《关于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的通知》(浙民救〔2004〕197号),现予以转发,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3〕86号)要求,我市五保集供养率要在2004年底达到
85%。目前,全市平均供养率已超过计划目标,但各地进展不平衡,部分县(市)的集中供养率尚未达到文件要求的目标(目标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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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1)。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弱势群体生活的高度,千方百计促进度,尤其是要抓住年度考核的时机,督促镇(乡)做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要尽快完善新建、改扩建基础设施项目。在解决了供养床位问题之后,各地要集中力量抓入住,要采用组织老人参观,实行短期试住等形式,为五保老人提供了解、接受集中供养环境的机会,加深五保对象对敬老院的认知程度。同时,应着重抓好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服务,通过人性化的管理,提供优良的服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五保老人的关爱,真正吸引和留住老人,达到集中供养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请各地按浙民救〔2004〕197号文件精神,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集中供养率。
三、及时做好入住人数的统计工作,随着部分基础设施项目的陆续投入使用,各地要对照集中工作进程计划,及时将新接收供养的情况做好统计汇总,并于每旬的最末一天将报表(见附件2)报市局救灾救济处。
附件:1.各县(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进程计划。
2.各地五保和“三无”对象“应保尽保”工作旬报表。
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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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县(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进程计划
县(市)、区 2003年集中供养目标 2004年集中供养目标
海曙区 达到90%以上
江东区 达到90%以上
镇海区 达到90%以上
鄞州区 达到90%以上
慈溪市 达到80% 达到90%以上
宁海县 达到70% 达到85%以上
北仑区 达到70% 达到85%以上
江北区 达到55% 达到80%
奉化市 达到55% 达到80%
余姚市 达到55% 达到80%
象山县 达到55% 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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