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大榭开发区民政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7〕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积极为本级政府做好参谋,促进当地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有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市民政局。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社会福利 通知
宁波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