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加强生态公益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我市从2005年起对全市区划界定的219万亩重点公益林(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全面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编制了重点公益林实施方案,专门对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制定了三年公共管护支出方案,编制了《宁波市2006-2008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公共管护项目建设规划》。本年度全市落实补助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52.3万元(包括中央补偿基金),截至2006年我市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补助资金5105万元,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已全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起到了明显作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6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财农〔2006〕8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市316964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200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情况,编制了《宁波市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现予以上报。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为盼。
附件:宁波市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林宇皓 电话:0574-87186195)
主题词:林业 效益补偿 方案 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