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行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商贸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效能建设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四查四促”,做到机关效能建设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结合起来;与文明机关、文明处室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商贸经济发展、加快流通现代化建设、实施系列“放心工程”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局机关和全体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上有新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提高,真正实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
二、效能建设主要目标
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创建“四型机关”:一是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基础,按照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的目标,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机关整体素质;二是以建设创新型机关为灵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机关工作活力,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三是以建设竞争型机关为动力,抢抓机遇,勇于争先,形成竞争、奋进、争创一流的机关工作氛围;四是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宗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发展宁波商贸经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加快商业领域改革开放,推进流通现代化进程,实施系列放心工程,充分发挥流通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支持和驱动作用。
三、效能建设的主要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局机关实际,下步拟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开展主题教育,提高思想素质。组织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宗旨观、政绩观和发展观教育,抓好党工委中心组“求真务实”专题教育,抓好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执政为民、促进发展”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近期重点要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宁波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学习贯彻,着重提高全体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机关行为。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处室,责任到人,着力规范机关行为。
(三)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建立听证、政情通报、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意见征集等六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宁波商贸网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完善局机关的诚信措施,认真落实好《宁波市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四)整顿“四风”,倡导务实作风。整顿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机关干部理论、业务及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精简会议文件,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会议一般安排在机关大楼举行,压缩会议开支,开展“无会月”活动。倡导务实作风,提倡说实话、办实事、见实效。密切联系群众,深化干部下访、结对帮扶和固本强基工作,实施机关干部驻村指导制度,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严格控制各类评比、考核活动,对现有的评比、考核要作一次全面清理。
(五)实施“四条禁令”,提升干部形象。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分别给予告诫、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岗位、辞退等处理,违反纪律的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
(六)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加强与市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积极开展以效能建设为重点的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机关作风的满意度。
四、狠抓措施落实,实现工作新突破
扎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措施落实,深化认识,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实现商贸工作的新突破。
(一)着力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力争流通现代化取得新发展。
1、坚持推进网络商业的发展。一是以超市、便利店为重点,向其他零售业态、餐饮及各类服务行业推进连锁化经营。继续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发展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大企小店”和特许连锁网;鼓励中小型店铺通过各种途径加盟连锁企业,引导连锁企业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逐步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推动传统商业企业逐步实现商务电子化,扩大电子商务规模。三是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所必需的物流配送系统。
2、支持餐饮业保持高速扩张。依托宁波海水产品资源优势,弘扬和创新宁波菜系的传统特色,继续实施“名店、名菜、名点”品牌战略,在进一步做大本地市场的同时,鼓励有实力的食品企业和餐饮企业向外发展,扩大宁波菜在长三角地区的影响力。
(二)不断拓宽商品流通渠道,加快实现市场开拓新突破。
1、继续推进“菜篮子”商品加工产业化。支持五龙潭豆芽厂等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加大对净菜加工和配送服务企业的培育,大力引进国际、国内农产品加工项目,组织特种水产、禽蛋、净菜、小包装分割肉等生鲜食品进超市。
2、建立农副产品直销网络。通过组织“菜篮子”龙头企业参加名、优、特、绿色农产品展销会、订货会等活动,在城市中设立农副产品“专卖店”、“专卖点”、“批发中心”及“展销中心”,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销售、网上交易,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直销网络。
3、抓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实现批发市场与产业基地的有机结合,走市场连基地、基地促市场的发展路子,形成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的市场发展格局。
(三)精心实施系列“放心工程”,确保居民消费质量得到新提高。
1、加紧实施菜市场改造升级。一是对建筑结构较好,设施欠缺的菜市场,进行地面、摊位、灯光、给排水等全面改造;二是对大棚和旧厂结构的菜市场,进行翻建,改造成钢混结构的室内菜市场;三是对规模较小,附近居民又密集的菜市场,抓紧改造成生鲜连锁超市。四是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网上答题、函授等形式,加强菜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同时定期进行评比,提高整体水平。
2、推广“便民早点示范店”。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早点工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动态监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销售劣质食品的早点经营企业,给予处罚和整顿,已被评定为便民早点示范店的,予以摘牌,使早点工程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培育发展早点连锁企业和特色风味店。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以连锁的方式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品牌、统一经销,大力引进特色风味早点,积极发展地方传统早点名店。鼓励宾馆饭店的早点对外供应。三是积极扶持小型便民早点店。以社区为单位,分批整改现在未达标的早点店。对街头巷尾无序流动、影响市容的早点摊,采取退路入室等措施,纳入有序监管。对设施简陋、破旧的早点店,要帮助其改造完善,促进经营条件和经营档次全面提高。
3、加强“菜篮子”基础设施和营销网络建设。在办好现有的菜篮子配送中心的基础上,争取再建立若干个绿色配送中心,专供学校、机关团体食堂和零售商店;引导和支持一些有实力的企业购置一批商业网点,成为居民放心消费的“示范店”。同时,加强“菜篮子”基础设施建设,市区(近郊)建设1个规模化现代化的生猪定点屠宰场,抓好市菜牛中心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并撤销现有3个手工菜牛屠宰场。支持大型综合超市经营“菜篮子”商品,发展“菜篮子”连锁便民店,搞好“农(农贸市场、菜市场)改超(超市)”试点并逐步推广,不断改善“菜篮子”商品的购物环境。
4、重点解决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一是要制定和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在认真执行无公害蔬菜等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围绕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腌制品几个大宗“菜篮子”商品,逐步建立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做到有标准可依。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批发零售的全过程检测。三是要建立业主责任制、经营者承诺制和行政监管制,规范企业业主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明确行政监管职责,对于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分别予以查处。
5、规范流通企业经营卫生环境管理。继续按照商品市场(菜市场)、商场(超市)、菜篮子、酒家酒店、美容美发五个防治预案,巩固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检查督促大型商场、超市、商品市场、菜市场、餐馆、宾馆、饭店、展馆、生活服务企业等一些人口稠密的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餐饮企业要提倡实行公筷、公匙随菜上桌制和分餐制,加强和健全消毒机制,所有食具达到“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加强对员工的安全、防疫、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有关防疫法规。
五、落实对照检查,完善工作措施
按照民主评议机关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进行对照检查。
(一)政令畅通。是否做到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是否始终把服务宁波发展的大局放在第一位,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各项决策,是否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相互推诿扯皮、政令梗塞现象。
(二)强化服务。是否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否存在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三)优质高效。是否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是否严格执行了机关效能建设提出的“八项制度”,是否存在办事慢、办事繁、办事难的“衙门”作风。
(四)开拓创新。能否适应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等情况。
(五)勤政廉洁。是否做到政务公开、依法办事、服务承诺是否兑现,是否认真执行“四条禁令”,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和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
(六)工作实绩。完成本部门任务业绩是否突出,作风是否务实,有无行政不作为、作为不力和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等现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