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现行文件>>宁波市农业局
关于印发宁波绿色农产品基地环境及产品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28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有关检测机构:

为规范市绿色农产品基地、产品认定过程中环境与产品的检测工作,确保市绿色农产品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标准,制订《宁波绿色农产品基地环境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宁波绿色农产品检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宁波绿色农产品(畜牧业)质量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现将三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产品   检测   标准   通知

 抄送:市府办,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宁波市农业局                                2002年8月22

宁波绿色农产品基地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试行)

 

一、基地监测点位布设

1、基地空气:基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布设 2-3个点;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每增加500公顷增设1个点;布点时可根据大气污染源的污染现状增加或减少点位,采样时应选择大气污染源的下风向为检测重点,对方圆5公里以内不存在污染源的基地,可以免测空气。

2、基地水质:水质监测点应重点考虑对种植业、养殖业直接影响的水源;针对基地用水不同来源,每个水原应布设1-3个采样点;若为同种水源,则布点数一般不得少于3个。网箱养殖监测点应提供上年度本地养殖用水的监测资料。

3、基地土壤:基地面积连片在1000公顷以下,布设 2-5个点;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每增加500公顷增设1-2个点,检测区域内以主要土壤类型布设点位,一般不得少于3个;基地面积分散型的布点时应兼顾到区域内不同土壤类型,对于设施农业区,每300公顷布设2-3个点。

二、采样方法和频次

1、基地空气:大气采样周期一般2-3天(保证2天有效数据);每天采样频次为4次:即每日采样时间为830110013301600,每次间隔两个半小时。

2、基地水质:水样一般采瞬时样,采样时应在水面下0.3-0.5处采集,水样所需数量由检测项目而定,并适当增加2-3倍的余量。

3、基地土壤:土壤采集深度一般为:农作物土壤采集耕作层0-20cm;多年生植物(如果树),土壤采集深度为0-40cm;水产养殖区底泥采集深度为0-20cm 。每个点位的土壤样品由3个分样混合组成,分别采用梅花点法、棋盘式法和蛇形法采集,每个样品数量不得少于1公斤。

三、监测项目

宁波绿色农产品基地环境监测项目

类 别

必测项目

选测项目

 

 

备注

 

 

 

 

农田灌溉水

PbCdHgAsCr+6pH

F-、粪大肠菌群、石油类

 

 

根据污染因子的毒理学特征和农作物吸收、富集能力分为两类

渔业用水

PbCdHgAsCr+6CupH

DO、总大肠菌数、石油类、CN-

农药类、挥发酚

畜禽养殖

用水

PbCdHgAsCr+6CupH

F-、细菌总数、总大肠菌数、石油类、CN-

加工用水

PbCdHgAsCr+6CN-

pH、细菌总数、总大肠菌数

F-

土 壤 环 境

CdHgAsCr CuPbpH

六六六、DDT

ZnCl-

大 气 环 境

SO2NOX

TSPPb F-、氨、H2S

 

注:1.畜禽养殖用水如采用自来水的可免测,必须提供有关检验报告。

2基地环境监测指标及检测方法按宁波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执行。

 

 

 

 

 

 

 

 

 

 

宁波绿色农产品检测实施方案

(试行)

 

一、 样品的抽取

由申报单位所在地农业(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标准进行抽样。

二、 检测项目、标准及方法

宁波绿色农产品安全性检测的范围主要包括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硝酸盐、亚硝酸盐残留;具体检测项目见附表1,项目指标与检测方法按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市绿色农产品)标准执行;附表1未列入的农产品检测按相关农业行业标准执行。

三、 检测机构

经过省级以上法定机构认证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四、 判定规则

按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市绿色农产品)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加倍取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五、 样品送检和结果报送

样品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农业(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抽取后,并加贴封条,可由产品申报单位送到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单位在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受理的委托单位名单(附产品检测报告)汇总,抄送市农业局科教处。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申报单位与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执行。

 

宁波绿色农产品(畜牧业)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试行)

 

一、基地质量监测

1、基地环境监测按市绿色农产品基地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执行。

2、动物疫病监测

动物

种类

疫病名

送检

材料

抽检样本

监测

频率

检测方法

W

血清

存栏数的0.5%

初冬与初夏各一次

正向间接血凝结合合成肽ELISA

布氏杆菌病

血清

存栏数的1020%

每年一次

试管凝集

结核病

现场检测

奶牛100%

肉牛10%

每年春秋两次

提纯牛结核菌素皮内试验

W

血清

存栏数的5%

初冬与初夏各一次

正向间接血凝结合合成肽ELISA

布氏杆菌病

血清

存栏数的1020%

每年一次

试管凝集

 

禽流感

血清

存栏数的110%

每年二次

琼脂扩散结合血凝抑制试验

沙门氏鸡白痢菌病

血清

存栏数的110%

每年二次

平板试验结合琼脂扩散

鸡新城疫

血清

存栏数的110%

每年二次

HAHI试验

3、药物残留监测

动物

种类

药物

送检

材料

抽检样本

监测

频率

检测方法

盐酸克伦特罗

尿样

每场35

每年二次

ELISA

氯霉素

饲料

每批1

每年二次

液相色谱

克伦特罗

饲料

每批1

每年二次

ELISA

呋喃唑酮

饲料

每批1

每年二次

液相色谱

链霉素

牛奶

每批1

每年三次

微生物法

庆大霉素

牛奶

每批1

每年三次

微生物法

青霉素

牛奶

每批1

每年三次

微生物法

二、畜产品质量检测

动物

种类

必测项目

送检

材料

抽检样本

监测

频率

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

 

肉品(组织)

每厂(场)35

每批一次

微生物法

重金属元素

肉品(组织)

每厂(场)35

每批一次

原子吸收法

土霉素

 

肉品

每厂(场)35

每批一次

GB18406.3

金霉素

 

肉品

每厂(场)35

每批一次

GB18406.3

喹乙醇

(禽肉)

肉品

每厂(场)35

每批一次

GB18406.3

 

三、采样方法

1、血清:家畜从耳静脉、颈静脉或前腔静脉采取,家禽从翅静脉或蹼静脉,采取全血(家畜5ml、家禽23ml)于灭菌试管中静止放置凝固,分离血清于EPPENDORF管中,每个样品分为3份;

2、组织(肌肉、内脏):待取样品和已取样品不得洗涤,用无菌方法取样,每个样品200500克,并分成3份;

3、牛奶:用无菌方法,从全场混合新鲜奶中取1000毫升,并分3份;

4、尿样:每头猪收集新鲜尿样10毫升,分成3份;

5、饲料:从库房中取1500克,分成3份。

四、样品送检

    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样。采集的3份样品,2份送检(其中一份备检)、一份留被抽样单位保存。血清与组织样品应立即放入-20℃以下低温环境保存,牛奶、尿样4℃保存,送检样品用能保温的干净容器(温度控制在05℃)递送。饲料常温保存和递送。

五、判定规则

    按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相关标准执行。

六、检测收费

    检测收费按有关规定,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执行。

 

                                                  
Copyright 2000-2008 nbda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5.5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宁波档案局主办 宁波档案局技术处承办
浙ICP备05066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