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农科教结合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和农科教结合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06年度农科教结合项目经费200万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由宁波市财政拨入,你县(市)、区收到后,财政上作“上级补助收入”入帐,相应列报2006年8407款“农业发展基金支出”预算科目。
各项目承担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签订项目合同书与办理拨款手续,其中,市本级项目统一由市农业局办理拨款手续。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宁波市农科教结合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经费专款专用,项目及时完成。
宁波市农科教结合项目合同书与用款计划表请从宁波农业信息网(http://www.nongye.ningbo.gov.cn/)下载。
附件:2006年度农科教结合项目经费安排表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