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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29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实用技术和“绿色证书”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决定从200651日起对农业技术培训档案实行统一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内容基本要求

要求培训档案包含以下基本材料:

(一)宁波市“绿色证书”培训申请报批表(见附件1);

(二)宁波市“绿色证书”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三)宁波市“绿色证书”培训学员签到表(见附件3);

(四)宁波市颁发“绿色证书”学员汇总表(见附件4);

(五)宁波市“绿色证书”培训课程计划安排表(见附件5);

(六)宁波市“绿色证书”培训效果学员反馈表(见附件6);

(七)宁波市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登记表(见附件7);

(八)宁波市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情况签到表(见附件8);

(九)宁波市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年度汇总表(见附件9)。

各地在具备以上1-9项材料的基础上,还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增加其他档案材料。以上样表供参考,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作适当修改。

二、归档和存档要求

要求各培训单位或者乡镇街道按班次进行归档,每班培训档案材料一式三份,培训单位、乡镇街道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技术培训档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凡在200651日后举办的农业技术培训班,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档案的组织、归档和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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