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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档为据 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 2006-07-24    访问次数:    字体:【 】      
 
    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福明街道从福明乡改街道,所属村改为社区,并于2002年8月开始进行社区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在试点期间,改革领导小组充分考虑到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一项农村“三改一化“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广大社员切身利益,因此要十分慎重。
    农村情况复杂,农民从事集体化劳动历史较长,如何确定农龄的时间界限是关系到股份合作制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经查阅了大量的档案资料后,街道认为1982年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档案齐全、完整,而且1982年又是当地农村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时间。以此决定农龄,确认时间从1983年1月开始计算,得到广大社员的普遍赞同,从而平息了纠纷。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人员性质的界定及农龄的计算与第一次联产承包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当事人是否分过承包田、是社员还是戤社户、婚嫁女何时登记结婚等一系列问题的主要认定标准,都是根据档案的记录。碰到有异议的,以档案为依据,有理有节地做好解释工作,使当事人心服口服。由于档案资料齐全,记录正确,促进了街道社区的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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