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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育难逃“火眼金睛”

发布时间: 2007-05-24    访问次数:    字体:【 】      
 

200611月,江东区东柳街道社会事务科的朱同志刚得到消息,有人检举该街道辖区内的两对夫妇超生的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鉴于此,她正在四处查找两对夫妇的结婚证明,以便向法院上诉他们的违法生育,并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通过摸底,初晓两对夫妇的情况及结婚时间,却不清楚具体结婚登记地点。万一当事人不在江东区登记结婚,就找不到他们的结婚证明,那该怎么办?她心里正慌着,可幸运的是,到江东区档案馆后很快就找到了当事人的结婚登记,顺利得到馆内出具的证明,上诉的材料都收集齐全了,很快就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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