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7日,庄市街道村民王女士来到镇海区档案馆寻求帮助。从老人焦急的叙述中,档案馆同志得知老人在办理宁波市城镇老人居民养老保障事宜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王女士1986年随丈夫户口迁移到江苏南通,至2000年才从江苏迁回了庄市汉塘村,老人原以为可以顺利办理老人居民养老保障,谁知养老保障中有一条规定,外迁入籍人员取得宁波市常住户籍必须满7年,而从老人迁回宁波的时间来看刚好不满7年,而且户籍档案证明上的籍贯也已被改为江苏南通,这下可把老人难住了,在别人的指点下,她来到了档案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查询,终于在街道档案中查找到了老人1986年迁出户口时的存根,证明王女士原来的户籍就在庄市汉塘村,这为其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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