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1日,宁波某塑机公司的张女士来到镇海区公安分局档案室,希望调阅诈骗犯李某的判刑档案。李某因于2003年涉及合同诈骗,造成了该公司几十万元的坏帐,至今无法收回。为了维护公司的经济效益,该公司向区税务部门提出税务坏帐报损,但缺少相关证据。为此,分局档案室通过仔细查找,及时准确地提供了2003年李某的预审档案资料。通过向税务部门提供这些报损的证据材料,使该公司的资产质量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