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4日,中国外运(集团)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柳先生来到了宁波市工商局保税区分局,要求查阅其投资的下属公司“宁波保税区大成贸易公司”的吊销材料,因为其公司名下的房地产需要过户,房产管理部门需要所属工商部门提供该公司的吊销材料证明,否则不予办理过户手续。
经过查询档案,意想不到的是竟然没有发现“宁波保税区大成贸易公司”的资料,柳先生称公司早在2000年就因未参加年检而被工商部门吊销,原来的经办人早已离开公司,现已无法联系,自己也刚到公司不久,情况还不熟悉。面对毫无头绪的现状,工作人员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又重新对2000年吊销企业进行了仔细搜索查找,但还是没有进展。见此情况,当事人非常着急,工作人员耐心地劝导并询问企业有否更名?经提示,柳先生才恍然大悟,声称好像曾更名“运隆”。于是,工作人员对带有“运隆”字号的企业进行计算机检索查找,这次终于如愿以偿,发现了该企业的档案资料。原来“宁波保税区大成贸易公司”早在1995年就更名为“宁波运隆对外贸易公司”,而当时的房产证所写的名称仍是原名称,并于2000年因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当柳先生接过该公司变更证明及吊销证明时,连声道谢,称公司多年未办妥的房产过户事项今天终于在保税区工商分局档案人员的帮助下得到了解决,多亏了这些工商电子档案。
几天后,柳先生办结了一切过户手续后特意打电话到分局,对分局档案工作人员这种为企业着想,急企业所急的工作作风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不断称赞分局企业档案管理的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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