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道错误的算式,但是,这道算式却在慈溪市国税局成立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6年9月,慈溪市国税局位于浒山街道糖坊路84号的房产面临拆迁。慈溪市拆迁办根据房产证登记确定拆迁面积为661.42平方米,用途为仓库。但在实际拆迁丈量时发现有1086.73平方米。拆迁方认为面积增加部分是自行增建且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于是,慈溪市国税局通过调阅房产土地证及相关资料,发现原房地产平面图与现有实际房产相符,总面积确实为1086.73平方米。拆迁办确认了这一事实,对丈量增加的425.31平方米产权给予了认定,按面积1086.73平方米计算房屋拆迁补偿金。既纠正了原房产证的错误,又为单位挽回房屋拆迁补偿金1958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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