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余姚市档案馆接待了一位面色疲惫的青年女子,在其男友陪同下查找本人的婚姻档案。原来这位青年女子早在1998年已与人结婚,但只是办了登记手续,然后就直接回了娘家,两人并未生活在一起。现因对方已重组家庭,自己也准备开始新的生活,需离婚证明,但前夫以此要挟,故来档案馆查找前夫的婚姻档案。经查,其前夫已于2000年再婚,但未办理相关离婚手续,疑有重婚之嫌。找到证据之后,女子显得很激动,以前是前夫要挟她,现在是档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为其开始新的生活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