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余姚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处理一封人民来信时,因案件需要来到余姚市国税局城区分局查询企业的户管档案。经查阅核对2003年至2004年度余姚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户管档案资料,发现该企业存在匿报销售的税收违法行为。于是,对该企业偷税行为做出了依法补缴增值税201432.62元,加收滞纳金10243.56元,并对偷税行为处所偷逃税款50%罚款的行政处罚。户管档案,为税务案件查处提供了财务和税收上的数据依据,成为了税收稽查人员的制胜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