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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8-07-16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于2005年。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多次过问,有关部门数次指导,并列入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市发改委与市档案局联合转发了规划文本。200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档案事业发展以规划为龙头,着眼长远,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总体呈现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日益改善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支持我市档案事业发展。2006年初,郁义康副书记到市档案局视察并作重要讲话。巴音朝鲁书记和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先后到市档案馆参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浙江省反腐倡廉成果”等展览,并给予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到市档案局视察档案工作,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把《档案法》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内容。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对做好档案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剑波和副市长成岳冲多次过问档案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对档案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等对档案专项工作给予了倾力支持。2008年,市委副书记唐一军,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勇,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剑波,副市长成岳冲等市领导分别批示,解决了市档案馆大楼功能恢复问题。各地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也加大了对档案工作领导和支持力度。象山县、江北区、镇海区政府将档案管理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专项工作分别被列入市各专项规划。市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强史志研究与档案社会化服务”。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市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市电子政务“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档案史料整理研究”列入市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在今年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市委在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
  市档案局的干部编制性质和机构规格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得到调整。2006年,经市编办同意,保管利用处、技术处、编研处分别更名为档案管理处、信息技术处和征集编研处,并调整了相应职能。2007年,经市委同意,市档案局机构性质由参照公务员管理调整为行政单位,干部整体转为公务员。2008年4月,市档案局机构由二级局升为一级局,领导班子重新调整配备,并增加了职数。档案事业经费投入逐年提高, 2005年为577.74万元,2006年为821.00万元,2007年为1004.60万元,基本保障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市档案局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通过“文明机关创建”、“作风建设年”、“重新认识档案工作大讨论”等各种活动载体,抓业务和队伍建设。2006年,市档案局在市级机关民主评议活动中,获得公共管理和服务类第一名。余姚市档案局在本地民主评议中名列前茅。市档案馆和慈溪市档案馆获得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7年,市档案局被宁波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机关。鄞州区档案局获得“全国档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最近,市档案馆成功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鄞州、江东、北仑三区均获得国家二级馆称号。
  二、档案社会服务功能得到强化
  新时期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大力拓展档案社会服务功能。2006年以来,我市档案社会服务在完善中提高,并有所深化、有所拓展。档案工作在服务中进一步壮大,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加强。市、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充分利用馆藏资源优势,通过举办综合展览、开设网上展厅、设立宣传橱窗等形式,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了很好的起到了作用。近年来,市档案馆先后组织了 “长征,英雄的史诗----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浙江省反腐倡廉成果”图片展,独立主办“百年沧桑老宁波——馆藏老照片展”,承办“清代档案与浙江人文”等展览。县(市)区档案馆也分别举办了内容丰富多彩的展览,如江东区的“江东区十五成果展”,象山县的“孙茂芳事迹图文展”,宁海县的“凝固的历史,刹那的永恒”老照片展,余姚市的档案成就展等。全市共举办展览46次,参观15万多人次。
  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12个综合档案馆已全部建立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并向社会开放,并受到党委、政府的普遍重视。2007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现行文件报送利用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提高现行文件报送利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委督查室将此列为专项督查内容,对各报送单位现行文件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各级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方式多样,服务优良,开架查阅、网络查阅、电函咨询等便捷服务得到社会广泛好评。据统计,2006年以来,各综合档案馆共接待查档48000多人次,提供档案资料150000多卷次。通过多年的努力,各地已形成了一系列管理规范。如:市级现行文件报送工作纳入机关公文处理考核评比范围。江北区、奉化市、宁海县等纳入到机关乡镇考核内容。江东区委、区政府将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为“阳光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进行部署。镇海区纳入机关档案年检内容。象山县档案局成为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余姚市列入到电子政务工程。海曙区纳入到《区行政规范制定审核和备案规定》中。宁海县专门在馆外选址,将“中心”设在临近县政府的中心地段,方便群众查阅利用。鄞州区统筹规划现行文件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余姚市、江东区建设 “文档一体”查阅服务中心。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全面深化。
  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设立并运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经调研向市委、市政府建议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工作的意见》,就档案馆政府信息场所设置、查阅服务设施建设、行政机关向档案馆送交公开政府信息和档案馆查阅服务工作等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4月30日, “宁波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正式在市档案馆挂牌运行。目前,全市十一个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均已建立运行。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市档案局根据档案信息化发展的趋势,研究制定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重视全市的统一部署和监督指导。我市的档案信息化目标是: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目标,努力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数字档案馆项目从去年起步建设,这个项目作为“数字宁波”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我市电子政务三大应用系统之中,预计今年基本完成。北仑区、鄞州区等数字档案馆项目深入开展,慈溪市等已将数字档案馆列入议事日程。全市档案数字化进程逐步加快,按照《宁波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操作规程》,正在规范指导全市各级档案馆计算机条目录入和全文数据库建设。全市文件级电子目录总数突破千万大关,达10703490条,案卷级目录达831905条,提前三年完成 “十一五”规划目标。市档案馆首期50万页档案和5万幅报纸扫描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各综合档案馆根据民生需要,分别建立完善婚姻、房产、工龄、上山下乡知青等档案专题数据库。我市档案网站建设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全市12家综合档案馆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市档案局开办网上现行文件,及时更新网上开放档案目录,共计开放目录27万条,宁波档案网站通过更新改造,建立三维网上展厅,加强专项技术检查,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各县(市)区档案网站也加强网站功能,网站的网页更新和维护更加迅速,全面及时反映全市档案工作动态。2007年全省信息化评估中,我市有7家位列优秀。
  四、档案馆基础建设更加扎实
  在档案资源建设方面,按照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案资源体系新战略,树立“人的档案最重要”的观念,更加重视与普通百姓、与民生相关的各种专业档案的价值,努力把涉及人的档案收集齐全,认真管好。一方面着手制定档案资源建设规划,继续依法开展档案接收和征集,拓展档案资源的来源多元化和接收方式多元化。以民生需要为标准,及时调整进馆单位和进馆年限,继续加强对本地区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扩大社会档案征集面,探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征集,丰富馆藏的种类,优化馆藏结构。另一方面继续探索关于档案资源整合的科学方式,扩大档案资源覆盖面。2006年,全市接收进馆档案20多万卷,相当于十五期间进馆总量的一半。2007年,市档案馆馆藏在原有基础上总量增长27.7%。市档案馆拓宽征集渠道,征集接收了清代家书、名人收藏和大批老照片档案、实物档案2000多卷(件)。结合改革开放30年纪念,向社会公开征集历史档案。镇海区、宁海县征集家谱档案,象山县征集名人专家档案,余姚市征集“百姓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征集市区地下管线档案。
  在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进一步转变理念,把档案编研放到重要位置。市档案局专门召开局(馆)长会议,落实全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会议精神,为规范提高宁波档案编研工作整体水平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2007两年全市编研成果51种350多万字。出版了《纪念香港回归10周年宁波大事记》、《清代地契史料汇编》、《余姚民间传说》、《奉化企业家》、《戏曲绝技——宁海平调耍牙》、《鄞州民营工业企业发展大略》、《鄞州行政简史》、《沙文汉陈修良年谱》等一批有价值的编研成果。《鄞东前堰史氏宗谱》、《余姚市服务大全》等作品分获省编研成果一、二等奖,《余姚民间艺术》、《浙东大隐石文化》等作品获国家档案学会编研成果三等奖。
  在档案馆管理方面,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档案馆完成了档案利用与调阅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并实现了与原文档一体化管理软件的对接。建立并实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日志”记录制度,库房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市档案馆还完成馆藏满30年档案(1976-1977年)共6300多卷档案开放审查鉴定工作。开展转制企业档案消毒工作,完成特藏室改造。以实施档案馆目标管理认定和复查认证为手段,我市综合档案馆整体管理水平又上新台阶。市档案馆晋升国家一级馆,鄞州、江东、北仑三区荣获国家二级馆称号。宁海县、镇海区、慈溪市通过省一级馆复查认证,鄞州区晋升省一级馆,全市省一级馆达标率达75%。
  在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计划,开展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通过裱糊修复、仿真复制、数字化加工等方式,加大对珍贵档案的保护力度。2006、2007两年,抢救重点档案175卷41件。2008年已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
  在档案馆硬件建设方面,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北仑区档案馆新馆交付使用。鄞州区新建地情展示厅和专用库房。象山县、镇海区新馆建设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部分县(市)区档案馆舍与设施条件通过改扩建,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市档案馆大楼功能恢复问题有实质性进展。
  五、档案行政管理和监督更加规范
  各地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加强指导,督促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规范备案,全市共有795家单位通过审批。象山县、江北区把机关档案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各地继续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和档案年检工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两年多来共有136家单位获得省级认定。各地积极开展文书立卷改革,推进机关档案馆(室)现代化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市级机关文书立卷改革、实施文档一体化管理比率超过80%。目前,数字档案室软件开发已经完成,即将在本地区试点推广。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推进有力。鄞州区、余姚市分别抓了行政村档案达标工作,宁海县探索推广“村档镇代管”新路子,镇海区、慈溪市、奉化市等地积极抓好山林延包档案工作。按照省局部署,我市全面开展创建“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活动,已有 28个行政村荣获“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称号, 157个行政村达到“规范化档案室”标准。有125个村使用省定行政村档案管理软件。我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建档工作,基本做到有人员管理、有管理制度、有档案实体、有查档目录、有专柜存放。市档案局还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档案工作提供了范本。2007年底,市档案局还组织对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察。
  在社区建档率100%的基础上,各地还不断积极创新社区档案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在建立社区基础台账档案、特殊群体档案、特色文化档案上下功夫,不断巩固社区建档成果,为推进文明社区建设提供了优质服务。市档案局指导推进家庭档案建设,把建档讲座开进社区居民科普大讲堂、开进了《宁波晚报》市民大课堂。海曙区通过举办讲座和展览推广家庭建档工作,还在社区居民中推选家庭档案示范户。镇海区、江北区建立“楼群”、“社情”档案。奉化市建立外来人口专门档案。
  市档案局将社保档案作为民生档案的重点,进行全面部署。2007年开展了全市性的社保、低保、医保档案专项执法检查。建立社会保障档案监管模式,形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主管部门共建共享,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分工负责的档案工作机制,推进了社会保障档案规范化建设。全市医保、社保建档达到174.4万人,建档率达到100%。我市还通过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社会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社保档案管理与利用服务现代化。市档案局与市民政局还出台《滩坑水电站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指导全面建立滩坑移民档案专门档案。
  国有转制企业档案处置得到逐步规范,基本得到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至今已累计接收进馆41472卷,寄存入馆189060卷,经鉴定销毁20万卷,各主管部门保存13万卷,另有部分档案由转制企业或代管机构保管。近年来共接待利用2248人次,利用档案6639卷次,在编史修志、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重要领域档案工作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登记备案工作,组织重点项目档案验收,对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实行全过程跟踪。市档案局加强了重点建设项目培训,有效提高了重点建设项目的建档质量。近年共完成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专项验收67家,合格率达100%。根据《劳动合同法》修订实施的新形势,出台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就业和劳动合同管理等领域的建档指导。通过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创新档案工作制度、机制和方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余姚市、鄞州区、慈溪市对民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开展建档试点,对亿元以上大型民营企业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档案管理,共有84家上规模民企在档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档。
  六、档案依法行政力度加大
  继2005年地方性法规《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修改实施以后,出台了一批与档案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的通知》、《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档案专项验收评分标准》和《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工作的意见》等11个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市档案局还根据《档案法》修改的要求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修改建议报省局、国家局。档案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宁波市档案局档案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书格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基础上,清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完善了执法机制和行政许可制度,并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
  近年来,市档案局和有关单位先后联合以《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档案法》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全市社保档案、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为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其中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档案法》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检查,社会影响深远,作用较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对全市档案工作作了高度评价。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档案局的好评。
  结合 “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档案法规宣传活动。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宣传周(月)活动,开展了档案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三进”活动,采取档案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会、巡回展览、网络宣传等形式,开展档案普法宣传。尤其在去年,市档案局以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市档案局召开纪念座谈会,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剑波到会并讲话。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市局印发宣传品,举办巡回展、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广场咨询活动。象山、奉化分别举行了让“档案走进社会”和“档案之夜”广场文艺晚会,江北区把档案展览办到幼儿园,海曙区举办档案社区巡回展。余姚市拍摄《揭示档案》电视专题片、举办档案电影周。江东区、镇海区举行档案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市档案学会还组织召开 “档案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宁波日报在文化大市建设专栏中专门开设档案馆篇,广泛宣传全市档案馆建设的成就,东南商报与市档案馆合办《历史上的今天》专栏。今年以来,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市档案局多路出击。与宁波电视台合作,在每晚电视新闻中,播放30年大事记。与宁波晚报合作,追寻30年历史踪迹。与市委政研室合作编写宁波农村改革记事。自主筹办宁波改革开放30年档案史料展。
  
  《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档案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与困难也十分突出,主要有:
  档案事业社会影响力不大,影响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诸多瓶颈依然存在,改善环境任重而道远;
  档案社会服务仍然不能适应社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档案文化需要,功能拓展的深度和广度仍有诸多差距;
  档案信息化无论在认识深度、工作理念、技术手段和目标路径选择上,都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缺乏战略性的研究;
  档案馆基础建设的欠帐还比较多,尤其是市档案馆馆藏实力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实力严重不相适应,不少地方的硬件建设滞后;
  档案资源整合仍未破题,尤其是如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档案局的行政职能,树立全局观念,整合社会档案资源,任务十分艰巨;
  在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背景下,档案法制环境建设相对滞后且路程还很远,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提高尚需作艰苦努力。
  我们将仔细消化省档案局检查中提出的意见,修订工作思路,继续贯彻实施 “十一五”规划并根据新形势不断调整,巩固已有成果,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努力确保我市档案事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宁波市档案局
                                2008年7月11日

 


宁波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8-07-16 来源: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于2005年。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多次过问,有关部门数次指导,并列入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市发改委与市档案局联合转发了规划文本。200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档案事业发展以规划为龙头,着眼长远,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总体呈现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日益改善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支持我市档案事业发展。2006年初,郁义康副书记到市档案局视察并作重要讲话。巴音朝鲁书记和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先后到市档案馆参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浙江省反腐倡廉成果”等展览,并给予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到市档案局视察档案工作,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把《档案法》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内容。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对做好档案工作作出明确指示。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剑波和副市长成岳冲多次过问档案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对档案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等对档案专项工作给予了倾力支持。2008年,市委副书记唐一军,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勇,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剑波,副市长成岳冲等市领导分别批示,解决了市档案馆大楼功能恢复问题。各地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也加大了对档案工作领导和支持力度。象山县、江北区、镇海区政府将档案管理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专项工作分别被列入市各专项规划。市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强史志研究与档案社会化服务”。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市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市电子政务“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档案史料整理研究”列入市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在今年召开的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市委在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
  市档案局的干部编制性质和机构规格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得到调整。2006年,经市编办同意,保管利用处、技术处、编研处分别更名为档案管理处、信息技术处和征集编研处,并调整了相应职能。2007年,经市委同意,市档案局机构性质由参照公务员管理调整为行政单位,干部整体转为公务员。2008年4月,市档案局机构由二级局升为一级局,领导班子重新调整配备,并增加了职数。档案事业经费投入逐年提高, 2005年为577.74万元,2006年为821.00万元,2007年为1004.60万元,基本保障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市档案局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通过“文明机关创建”、“作风建设年”、“重新认识档案工作大讨论”等各种活动载体,抓业务和队伍建设。2006年,市档案局在市级机关民主评议活动中,获得公共管理和服务类第一名。余姚市档案局在本地民主评议中名列前茅。市档案馆和慈溪市档案馆获得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7年,市档案局被宁波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机关。鄞州区档案局获得“全国档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最近,市档案馆成功晋升国家一级档案馆,鄞州、江东、北仑三区均获得国家二级馆称号。
  二、档案社会服务功能得到强化
  新时期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大力拓展档案社会服务功能。2006年以来,我市档案社会服务在完善中提高,并有所深化、有所拓展。档案工作在服务中进一步壮大,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加强。市、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充分利用馆藏资源优势,通过举办综合展览、开设网上展厅、设立宣传橱窗等形式,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了很好的起到了作用。近年来,市档案馆先后组织了 “长征,英雄的史诗----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浙江省反腐倡廉成果”图片展,独立主办“百年沧桑老宁波——馆藏老照片展”,承办“清代档案与浙江人文”等展览。县(市)区档案馆也分别举办了内容丰富多彩的展览,如江东区的“江东区十五成果展”,象山县的“孙茂芳事迹图文展”,宁海县的“凝固的历史,刹那的永恒”老照片展,余姚市的档案成就展等。全市共举办展览46次,参观15万多人次。
  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12个综合档案馆已全部建立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并向社会开放,并受到党委、政府的普遍重视。2007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现行文件报送利用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提高现行文件报送利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委督查室将此列为专项督查内容,对各报送单位现行文件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各级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方式多样,服务优良,开架查阅、网络查阅、电函咨询等便捷服务得到社会广泛好评。据统计,2006年以来,各综合档案馆共接待查档48000多人次,提供档案资料150000多卷次。通过多年的努力,各地已形成了一系列管理规范。如:市级现行文件报送工作纳入机关公文处理考核评比范围。江北区、奉化市、宁海县等纳入到机关乡镇考核内容。江东区委、区政府将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为“阳光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进行部署。镇海区纳入机关档案年检内容。象山县档案局成为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余姚市列入到电子政务工程。海曙区纳入到《区行政规范制定审核和备案规定》中。宁海县专门在馆外选址,将“中心”设在临近县政府的中心地段,方便群众查阅利用。鄞州区统筹规划现行文件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余姚市、江东区建设 “文档一体”查阅服务中心。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全面深化。
  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设立并运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经调研向市委、市政府建议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工作的意见》,就档案馆政府信息场所设置、查阅服务设施建设、行政机关向档案馆送交公开政府信息和档案馆查阅服务工作等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4月30日, “宁波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正式在市档案馆挂牌运行。目前,全市十一个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均已建立运行。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市档案局根据档案信息化发展的趋势,研究制定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重视全市的统一部署和监督指导。我市的档案信息化目标是: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目标,努力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数字档案馆项目从去年起步建设,这个项目作为“数字宁波”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我市电子政务三大应用系统之中,预计今年基本完成。北仑区、鄞州区等数字档案馆项目深入开展,慈溪市等已将数字档案馆列入议事日程。全市档案数字化进程逐步加快,按照《宁波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操作规程》,正在规范指导全市各级档案馆计算机条目录入和全文数据库建设。全市文件级电子目录总数突破千万大关,达10703490条,案卷级目录达831905条,提前三年完成 “十一五”规划目标。市档案馆首期50万页档案和5万幅报纸扫描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各综合档案馆根据民生需要,分别建立完善婚姻、房产、工龄、上山下乡知青等档案专题数据库。我市档案网站建设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全市12家综合档案馆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市档案局开办网上现行文件,及时更新网上开放档案目录,共计开放目录27万条,宁波档案网站通过更新改造,建立三维网上展厅,加强专项技术检查,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各县(市)区档案网站也加强网站功能,网站的网页更新和维护更加迅速,全面及时反映全市档案工作动态。2007年全省信息化评估中,我市有7家位列优秀。
  四、档案馆基础建设更加扎实
  在档案资源建设方面,按照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案资源体系新战略,树立“人的档案最重要”的观念,更加重视与普通百姓、与民生相关的各种专业档案的价值,努力把涉及人的档案收集齐全,认真管好。一方面着手制定档案资源建设规划,继续依法开展档案接收和征集,拓展档案资源的来源多元化和接收方式多元化。以民生需要为标准,及时调整进馆单位和进馆年限,继续加强对本地区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扩大社会档案征集面,探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征集,丰富馆藏的种类,优化馆藏结构。另一方面继续探索关于档案资源整合的科学方式,扩大档案资源覆盖面。2006年,全市接收进馆档案20多万卷,相当于十五期间进馆总量的一半。2007年,市档案馆馆藏在原有基础上总量增长27.7%。市档案馆拓宽征集渠道,征集接收了清代家书、名人收藏和大批老照片档案、实物档案2000多卷(件)。结合改革开放30年纪念,向社会公开征集历史档案。镇海区、宁海县征集家谱档案,象山县征集名人专家档案,余姚市征集“百姓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征集市区地下管线档案。
  在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进一步转变理念,把档案编研放到重要位置。市档案局专门召开局(馆)长会议,落实全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会议精神,为规范提高宁波档案编研工作整体水平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2007两年全市编研成果51种350多万字。出版了《纪念香港回归10周年宁波大事记》、《清代地契史料汇编》、《余姚民间传说》、《奉化企业家》、《戏曲绝技——宁海平调耍牙》、《鄞州民营工业企业发展大略》、《鄞州行政简史》、《沙文汉陈修良年谱》等一批有价值的编研成果。《鄞东前堰史氏宗谱》、《余姚市服务大全》等作品分获省编研成果一、二等奖,《余姚民间艺术》、《浙东大隐石文化》等作品获国家档案学会编研成果三等奖。
  在档案馆管理方面,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档案馆完成了档案利用与调阅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并实现了与原文档一体化管理软件的对接。建立并实施“档案库房管理工作日志”记录制度,库房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市档案馆还完成馆藏满30年档案(1976-1977年)共6300多卷档案开放审查鉴定工作。开展转制企业档案消毒工作,完成特藏室改造。以实施档案馆目标管理认定和复查认证为手段,我市综合档案馆整体管理水平又上新台阶。市档案馆晋升国家一级馆,鄞州、江东、北仑三区荣获国家二级馆称号。宁海县、镇海区、慈溪市通过省一级馆复查认证,鄞州区晋升省一级馆,全市省一级馆达标率达75%。
  在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计划,开展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通过裱糊修复、仿真复制、数字化加工等方式,加大对珍贵档案的保护力度。2006、2007两年,抢救重点档案175卷41件。2008年已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
  在档案馆硬件建设方面,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北仑区档案馆新馆交付使用。鄞州区新建地情展示厅和专用库房。象山县、镇海区新馆建设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部分县(市)区档案馆舍与设施条件通过改扩建,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市档案馆大楼功能恢复问题有实质性进展。
  五、档案行政管理和监督更加规范
  各地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加强指导,督促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规范备案,全市共有795家单位通过审批。象山县、江北区把机关档案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各地继续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和档案年检工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两年多来共有136家单位获得省级认定。各地积极开展文书立卷改革,推进机关档案馆(室)现代化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市级机关文书立卷改革、实施文档一体化管理比率超过80%。目前,数字档案室软件开发已经完成,即将在本地区试点推广。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推进有力。鄞州区、余姚市分别抓了行政村档案达标工作,宁海县探索推广“村档镇代管”新路子,镇海区、慈溪市、奉化市等地积极抓好山林延包档案工作。按照省局部署,我市全面开展创建“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活动,已有 28个行政村荣获“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称号, 157个行政村达到“规范化档案室”标准。有125个村使用省定行政村档案管理软件。我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建档工作,基本做到有人员管理、有管理制度、有档案实体、有查档目录、有专柜存放。市档案局还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档案工作提供了范本。2007年底,市档案局还组织对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察。
  在社区建档率100%的基础上,各地还不断积极创新社区档案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在建立社区基础台账档案、特殊群体档案、特色文化档案上下功夫,不断巩固社区建档成果,为推进文明社区建设提供了优质服务。市档案局指导推进家庭档案建设,把建档讲座开进社区居民科普大讲堂、开进了《宁波晚报》市民大课堂。海曙区通过举办讲座和展览推广家庭建档工作,还在社区居民中推选家庭档案示范户。镇海区、江北区建立“楼群”、“社情”档案。奉化市建立外来人口专门档案。
  市档案局将社保档案作为民生档案的重点,进行全面部署。2007年开展了全市性的社保、低保、医保档案专项执法检查。建立社会保障档案监管模式,形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主管部门共建共享,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分工负责的档案工作机制,推进了社会保障档案规范化建设。全市医保、社保建档达到174.4万人,建档率达到100%。我市还通过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社会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社保档案管理与利用服务现代化。市档案局与市民政局还出台《滩坑水电站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指导全面建立滩坑移民档案专门档案。
  国有转制企业档案处置得到逐步规范,基本得到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至今已累计接收进馆41472卷,寄存入馆189060卷,经鉴定销毁20万卷,各主管部门保存13万卷,另有部分档案由转制企业或代管机构保管。近年来共接待利用2248人次,利用档案6639卷次,在编史修志、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重大活动、重点工程、重要领域档案工作进一步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登记备案工作,组织重点项目档案验收,对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实行全过程跟踪。市档案局加强了重点建设项目培训,有效提高了重点建设项目的建档质量。近年共完成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专项验收67家,合格率达100%。根据《劳动合同法》修订实施的新形势,出台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就业和劳动合同管理等领域的建档指导。通过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创新档案工作制度、机制和方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余姚市、鄞州区、慈溪市对民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开展建档试点,对亿元以上大型民营企业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档案管理,共有84家上规模民企在档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建档。
  六、档案依法行政力度加大
  继2005年地方性法规《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修改实施以后,出台了一批与档案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的通知》、《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档案专项验收评分标准》和《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工作的意见》等11个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市档案局还根据《档案法》修改的要求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修改建议报省局、国家局。档案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宁波市档案局档案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书格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基础上,清理了行政许可事项,完善了执法机制和行政许可制度,并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
  近年来,市档案局和有关单位先后联合以《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档案法》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全市社保档案、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为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其中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档案法》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检查,社会影响深远,作用较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对全市档案工作作了高度评价。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档案局的好评。
  结合 “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档案法规宣传活动。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宣传周(月)活动,开展了档案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三进”活动,采取档案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会、巡回展览、网络宣传等形式,开展档案普法宣传。尤其在去年,市档案局以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和《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市档案局召开纪念座谈会,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剑波到会并讲话。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市局印发宣传品,举办巡回展、组织知识竞赛,开展广场咨询活动。象山、奉化分别举行了让“档案走进社会”和“档案之夜”广场文艺晚会,江北区把档案展览办到幼儿园,海曙区举办档案社区巡回展。余姚市拍摄《揭示档案》电视专题片、举办档案电影周。江东区、镇海区举行档案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市档案学会还组织召开 “档案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宁波日报在文化大市建设专栏中专门开设档案馆篇,广泛宣传全市档案馆建设的成就,东南商报与市档案馆合办《历史上的今天》专栏。今年以来,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市档案局多路出击。与宁波电视台合作,在每晚电视新闻中,播放30年大事记。与宁波晚报合作,追寻30年历史踪迹。与市委政研室合作编写宁波农村改革记事。自主筹办宁波改革开放30年档案史料展。
  
  《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档案事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与困难也十分突出,主要有:
  档案事业社会影响力不大,影响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诸多瓶颈依然存在,改善环境任重而道远;
  档案社会服务仍然不能适应社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档案文化需要,功能拓展的深度和广度仍有诸多差距;
  档案信息化无论在认识深度、工作理念、技术手段和目标路径选择上,都存在许多不确定性,缺乏战略性的研究;
  档案馆基础建设的欠帐还比较多,尤其是市档案馆馆藏实力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实力严重不相适应,不少地方的硬件建设滞后;
  档案资源整合仍未破题,尤其是如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档案局的行政职能,树立全局观念,整合社会档案资源,任务十分艰巨;
  在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背景下,档案法制环境建设相对滞后且路程还很远,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提高尚需作艰苦努力。
  我们将仔细消化省档案局检查中提出的意见,修订工作思路,继续贯彻实施 “十一五”规划并根据新形势不断调整,巩固已有成果,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努力确保我市档案事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宁波市档案局
                                2008年7月11日

 


宁波市档案局、宁波市档案馆主办
宁波市档案馆信息技术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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