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市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案件;负责全市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档案行政复议和档案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宣传工作;承办《宁波档案》编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和在职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人:顾剑徵。联系电话:(0574)87186992、87186991,电子邮箱:fgc@nbda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