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2-24
最近,宁波市档案馆根据宁波晚报报道的一条新闻线索,从民间征集到了一封写于65年前的求婚聘书。为追溯这封聘书的来历,笔者慕名找到了捐献此聘书的陈力范老先生。
今年已78岁高龄的陈老精神矍铄,幽默风趣,且很健谈。当我简单地说明自己的来意后,陈老沉思片刻后,便打开了话匣子:“这折求婚聘书是1941年下给我妻子的姐姐的,也就是我岳父的第三个女儿。写‘求婚聘书’之人是男方的父亲,时任宁波当地某所小学的校长。”
据史料记载,中国的旧式婚姻历经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态,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了的以包办、买卖为主要特点的封建婚姻制度,男女青年的婚姻决定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青年男女根本没有婚姻自由,更不可能自由恋爱。男女联姻,先要有媒人说媒,男女双方要门当户对,还要听任“排八字”、“算命”一类迷信活动的摆布。婚嫁迎娶更要经历繁复的六礼仪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及迎亲,整个结婚程序才基本结束。20世纪30年代以后,知识界的通婚渐趋自由,但在农村和礼教森严的缙绅之家,婚嫁礼仪却基本照旧。虽然,本文所述聘书中男方父亲是当时一所小学的校长,也是知识分子,但还是受了当时婚俗的影响和制约。按照那时的婚俗,姑娘十四五岁时,家长就要为她们准备庚帖,称“小八字”,上写姑娘的出生时辰,如“甲子三月初五卯时”。男方相中后挽媒人介绍,索要姑娘的小八字后,请算命先生合拢男女双方的八字,“推算”是否有所谓“相冲”、“相克”。若是八字不相冲,即向女方求婚,女方在确认男方门当户对以后,还要求神问卜,如属吉利,则口头允婚。紧接着就由男方家长下聘书。女方同意的话就回聘书,然后就由男方下聘礼,之后就择吉日完婚。陈老捐献的这折“求婚聘书”就属于下聘书这个环节。旧时的“求婚聘书”即订亲之书,是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的书面凭证。
这折“求婚聘书”沿用文言文的格式写成,全文如下:“姻教弟赵苇杭鞠躬:大德望云山兄陈老亲翁先生大人门下,夙钦、华阀,俯采柯言允以令媛为次儿配鸾书上达,雁币相将伏愿眉齐鸿案征双凤之,谐欢膝绕荀庭卜八龙而济美统希。鸿慈并翼、霁照不宣。时在中华民国岁次辛已清和上浣宜婚良辰。弟苇顿载百福裕启。”(标点为笔者所加)。文中运用了许多典故,老人认真地指着聘书上的语句逐一给笔者作了解释:“姻教指的是夫婿家,大德望是旧时对亲家公的尊称,还有‘眉齐鸿案’意即举案齐眉,出自《后汉书·逸民传》,讲的是孟光梁鸿夫妇恩爱一生的故事,寓意两人能像典故中说的一样,相亲相爱,婚姻美满。还比如‘鸿慈并翼、霁照不宣’……也寓意着对婚姻美满的祝福。”据陈老回忆,当时男的21岁,女的才16岁,陈老指着聘书上的落款日期“中华民国岁次辛已清和上浣”说:“清和上浣意即清明上旬,也就是说是当年4月下的聘书,据说当年的八月,他们就结婚了,因为我岳父家当时是做小生意的,小夫妻婚后几年就搬到上海去了。这折聘书一直放在我岳父家里。1956年,我们整理老房子的时候,才发现了这折聘书。当时我是觉得挺有意思的,因为1954年我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下聘书这个习俗了,所以就有心收藏了起来。后来‘除四旧’,我还把这个藏进抽屉的角落,冒险保留下来。”拿着这张虽有点破损但基本保留完好的大红贴子,老人感慨万千:“那时结婚程序可比现在的繁琐多了,要遵循的礼数也多,不仅要互相交换庚帖测八字是否合适,选日子还要去专门的择日馆,有时候要排一整天的队。哪像现在领个证,办几桌酒其他基本都省了,多简单啊。”
是的,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青年男女从此摆脱了旧婚俗的桎梏,获得了婚姻自主权。结婚礼仪从简,提倡喜事新办,男女双方只要到法定机关登记后,就是合法婚姻。不过,自70年代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婚筵席却是日渐讲究排场,数量日渐增加,规格也不断提高,嫁妆求高档新式,女方索取“财礼”,讨价还价的陋习,也时有所闻。这似乎与现今倡导的结婚从简又背道而驰了。
这折求婚聘书已被宁波市档案馆永久收藏。我想,也许这对求婚聘书的主人仍然健在,忆起那时的婚礼习俗仍然会历历在目;也许他们已经逝去,但他们留给我们的这份弥足珍贵的档案却折射着宁波本地婚姻习俗文化的变迁,对研究当时的社会婚姻习俗文化具有一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