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镇海县地籍图

发布时间:2025-02-27

信息来源: 信息技术处

档案往事

我国地籍管理与调查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公元前 2000 多年的殷、周时代就有了“井田制”的土地管理制度和简单的地籍图。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第一次在我国历史上实行全国范围的土地登记制度。唐、宋时期,初步形成以税赋为目的的地籍测量与簿册。明朝的“鱼鳞图册”(地块图)就是我国现存的古代地籍图(该图现存中国历史博物馆)。民国时期,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改善土地的分配与利用,并以测量的结果征收田赋,国民政府颁布过《土地测量实施细则》,并组建了地政署和各省、市地政局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地籍测量工作。

1932 年,依地政的需要,镇海县成立地政处,标划全县土地田亩、房产归属。1934 年 3 月进行地籍工作,按《浙江省整理土地规程》开展土地测量,至 1939 年 2 月完成。经测量,全县面积 1119622.387 亩,其中农宅地 607059 亩,山地 438668 亩,道路 17578 亩,河湖 56317 亩,划为 7 都 104 图,共绘制实测原图 3189 幅,抄缮地籍册 3189 册。1940 年 7 月和 1941 年 4 月,日军两次在镇海登陆,地籍图册被转移至金华保管,抗战胜利后搬回时,损失原图 281 幅,地籍册 30 册。1949 年 5 月镇海解放时,旧地政科及其各分处由人民政府接管,所有地籍图册交由县财粮科保管,之后由于县市合分、人员变动等原因,图册也有散失,1988 年9 月移交镇海区档案馆后,得以安全地保存下来。

图注:民国镇海县政府成立镇海县地籍整理处并开展地籍图编制工作 —— 镇 海 县 政 府 指令(为 据 呈 报 第 一、四分处留守处于三十六年十二月底撤销未了业务并入该处办理祈鉴核等情指令指照由)

图注:民国镇海县政府成立镇海县地籍整理处开展地籍图编制工作 —— 准傅参议员建议五都一至五图办理土地登记补救办法电仰协助、遵办由

全县划为 7 都 104 图,这在原图和表册中都已表明,如土地、住宅所在乡、村名称、当时登记的业主姓名、地号、四周长度等都可以按照检索目录查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照国民政府遗留的地籍图册开展土改工作,并建有农业税土地产量分房屋分户登记清册(分农业户和非农业户)。由于这些清册都登记了房屋、土地和土地证号、登记人姓名,同测量原图可以对照,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真实记录。

镇海区档案馆接收的 2793 幅民国时期土地测量原图,不仅使民国时期镇海县范围的土地、山村、住宅情况真实地保存下来,而且也为人民政权土改运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为广大老百姓确定产权、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2019 年 2 月 27 日,上海市民杜惠韧老先生给镇海区档案馆送来锦旗,感谢镇海区档案馆帮助他找到了祖屋的相关资料。

图注:上海市民杜惠韧老先生赠送镇海区档案馆“历史档案细心查、践行承诺跑一次”锦旗

档案介绍

镇海区档案馆馆藏地籍图的档号编制方法为“全宗号 — 目录号 — 案卷号 — 件号”,全宗号为 64,目录号为 63,案卷号按地区排列为 1— 265,件号不分案卷统一编制流水号为 1— 2825,件号与原始整理目录的张号相同。

1. 地籍测量原图。馆藏测量原图 2793 幅共形成265 卷(缺号 4 卷),并设置案卷目录和图号索引两种检索工具。按先江北(现为镇海)地区,后江南(现为北仑)地区整理。地籍原图是土地测量最原始的材料,其每幅图框一律为 40 厘米×70 厘米,用重磅画纸测绘,每幅上下左右都在完成时和计算面积时严密拼接,其整个布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省三角网控制,分纵横两轴,即按 X、Y 两轴分为Ⅰ、Ⅱ、Ⅲ、Ⅳ四大象限,镇海在第二象限,并处在纵线编码 64-96,横线编码12-36 的位置。为使案卷编号便于查找,整理时以城关为起点,江北纵线自东向西,江南纵线自西向东,横线都以此向南,以 1/4000 图幅为一卷进行顺序编号。

2. 地籍表册。是测量原图的附件,一图一表,应有表册 265 卷。为便于查阅利用,镇海区档案馆于 2013年对地籍图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共形成图片 2806 画幅,分辨率 600DPI,原始图片为 TIF 格式,转换成 PDF格式挂接到馆藏业务系统。2015 年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对馆藏地籍图登记册进行了数字化加工,共扫描画幅 33378 幅,并将登记册中的地号、业主等主要信息提取形成文件级目录 30174 条,便于检索利用。(作者:镇海区档案馆)

图注:地籍图

图注:地籍图

图注:地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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