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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4
信息来源: 宁波市档案馆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宁波市档案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底
来信来访:宁波市档案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69号,邮编315000
联系电话:0574-89185382(工作日上午9点-11点,下午14点-1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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