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浙江省档案局委托,宁波市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对四家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了省级业务建设评价。11月26日、27日,12月2日、3日,由宁波市档案馆副馆长詹锐为组长的5位专家和宁波市档案局档案监督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分别对海曙区档案馆、北仑区档案馆、宁海县档案馆和象山县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档案局局长、市档案馆馆长王海娟、市档案局副局长张学群参加评价。
工作组在现场评价工作中对照评价标准,逐项核查佐证材料,实地查看档案展厅、查阅服务大厅、数字化加工用房、数据中心机房、档案修复室、中心控制室等功能用房,现场抽查库房管理、案卷质量、鉴定开放、开发利用、数字化成果运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情况。专家们对四家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及迎评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就现场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2017年,国家档案局启动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2018年,《浙江省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印发。2018年,宁波档案部门迅速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省档案局的大力支持下,宁波市馆及鄞州区、镇海区、奉化区四家国家综合档案馆顺利通过国家和省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其中,宁波市馆整体工作处于全国中上水平(第11位),档案基础业务处于全国前列,鄞州区馆、镇海区馆成功创建浙江省市县级业务建设示范档案馆,鄞州区馆也是全省首个通过市县业务建设评价的档案馆,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整体业务建设评价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今年,宁波市档案局确定了再通过四家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省级业务建设评价的目标。为完成这项任务,宁波市档案局在年度全市档案局(馆)长会议上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多次赴实地对四家区县档案馆进行业务建设评价迎检指导和检查工作。列入业务建设评价计划的区县各馆也积极行动起来,将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作为年度首要工作任务和助推区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对照《浙江省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做好自查完善和准备工作。
四家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顺利通过业务建设评价,意味着宁波地区在全省提前完成保三争四的年度目标,为推进新时代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再添亮丽一笔。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此次任务的顺利完成,充分诠释了档案人不忘初心、忠诚担当、敬业守真的职业精神。(作者:宁波市档案局 档案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