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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100周年“百年百图”征集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每个拍客都是伟大的记录者,不知不觉间,定格了社会的悄然改变,留下了曾经的难忘容颜,好照片应该被更好地保存,被更多的人看见。

    赶紧翻翻您的手机、相机,还有雪藏在电脑、相册里的老照片,您镜头里的人可能会出现在人气很旺的摄影展上,而您家的照片也有可能被宁波市档案馆永久收藏。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宁波市档案馆与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委托宁波晚报·甬上拍客团向广大市民征集100张典型照片记录城市变迁、留存城市记忆、传承城市文化、展示城市发展,入选照片将在第九届阿拉宁波摄影节上展出,并由市档案馆永久收藏,照片提供者(作者)将获得宁波市档案馆颁发的收藏证书。

  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

  照片内容:

  内容可涵盖宁波历史文化、城市风貌、重大事件、发展成就、风土人情、百姓生活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

  1.家庭相册:有纪念意义的家庭、家族新老照片,最好有时代背景,能够反映每一个小家庭在时代洪流中的变化和选择。

  2.工作故事:不同年代各行各业工作场景的照片,能够体现个人为宁波发展所作的贡献。

  3.城市脚步:能够体现城市发展历程及大小事件的新老照片,包括改革开放、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重大主题,也包括东部新城建设、地铁开通、八一男篮在宁波等大小事件。

  4.我在这里:城市大小地标建筑的新老照片,包括景观照片及有故事的人文照片。

  5.温暖面孔:积极阳光的人物照片,包括典型人物和有故事的小人物。

  征集方式:

  发照片至甬上APP后台加“#百年百图#”或邮箱4040368@qq.com,邮件名为百年百图+手机号码(文字说明照片背景和来龙去脉,会大大增加被选中的概率哦)

  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与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以写实为主,谢绝电脑创意作品和改变原始摄像的作品。

  2.作品以电子形式提供,拍摄数码照片的像素数应在300万以上,扫描照片的线数应不低于600dpi,新拍摄作品长边不得少于4000像素。作品须以文字形式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标题、图片中人物、事件等要素以及作者简介与联系方式。

  3.作品必须是原创,如有相关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4.所有投稿照片恕不退还。入选照片将在第九届阿拉宁波摄影节上展出,制作费用由主办方承担,不额外支付稿费。捐赠市档案馆的摄影作品,市档案馆享有作品的保存和无偿使用权,有权在该馆非商业用途的相关展览展示、编研出版、公布利用、媒体宣传等活动中无偿使用。捐赠者对其捐赠的作品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捐赠作品向社会提供利用提出限制性条件。

5.凡参与者视同承认本启事中的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庆祝建党100周年“百年百图”征集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
 

  每个拍客都是伟大的记录者,不知不觉间,定格了社会的悄然改变,留下了曾经的难忘容颜,好照片应该被更好地保存,被更多的人看见。

    赶紧翻翻您的手机、相机,还有雪藏在电脑、相册里的老照片,您镜头里的人可能会出现在人气很旺的摄影展上,而您家的照片也有可能被宁波市档案馆永久收藏。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宁波市档案馆与宁波市摄影家协会委托宁波晚报·甬上拍客团向广大市民征集100张典型照片记录城市变迁、留存城市记忆、传承城市文化、展示城市发展,入选照片将在第九届阿拉宁波摄影节上展出,并由市档案馆永久收藏,照片提供者(作者)将获得宁波市档案馆颁发的收藏证书。

  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

  照片内容:

  内容可涵盖宁波历史文化、城市风貌、重大事件、发展成就、风土人情、百姓生活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

  1.家庭相册:有纪念意义的家庭、家族新老照片,最好有时代背景,能够反映每一个小家庭在时代洪流中的变化和选择。

  2.工作故事:不同年代各行各业工作场景的照片,能够体现个人为宁波发展所作的贡献。

  3.城市脚步:能够体现城市发展历程及大小事件的新老照片,包括改革开放、脱贫攻坚、抗击疫情等重大主题,也包括东部新城建设、地铁开通、八一男篮在宁波等大小事件。

  4.我在这里:城市大小地标建筑的新老照片,包括景观照片及有故事的人文照片。

  5.温暖面孔:积极阳光的人物照片,包括典型人物和有故事的小人物。

  征集方式:

  发照片至甬上APP后台加“#百年百图#”或邮箱4040368@qq.com,邮件名为百年百图+手机号码(文字说明照片背景和来龙去脉,会大大增加被选中的概率哦)

  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与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以写实为主,谢绝电脑创意作品和改变原始摄像的作品。

  2.作品以电子形式提供,拍摄数码照片的像素数应在300万以上,扫描照片的线数应不低于600dpi,新拍摄作品长边不得少于4000像素。作品须以文字形式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标题、图片中人物、事件等要素以及作者简介与联系方式。

  3.作品必须是原创,如有相关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4.所有投稿照片恕不退还。入选照片将在第九届阿拉宁波摄影节上展出,制作费用由主办方承担,不额外支付稿费。捐赠市档案馆的摄影作品,市档案馆享有作品的保存和无偿使用权,有权在该馆非商业用途的相关展览展示、编研出版、公布利用、媒体宣传等活动中无偿使用。捐赠者对其捐赠的作品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捐赠作品向社会提供利用提出限制性条件。

5.凡参与者视同承认本启事中的规定,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宁波市档案局、宁波市档案馆主办
宁波市档案馆信息技术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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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浙ICP备0506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