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要闻>本地动态
[海曙区]海曙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省级试点通过专家组验收
发布时间:2021-09-30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日,受省档案局的委托,市档案局组织专家对海曙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省级试点(个体)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对试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市档案局局长王海娟,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罗仙兵出席会议。


  在试点验收汇报会上,罗仙兵介绍了海曙的区情概况和档案工作情况,区档案馆副馆长郑蔚蔚汇报了海曙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国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鄞江镇党委副书记俞俊波汇报了鄞江镇作为个体试点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会由区档案馆馆长张越男主持。

  随后专家组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并实地查看了建岙村、光溪村清单式规范化建设及特色档案情况以及鄞江镇梅园革命史迹陈列馆特色档案。

  经过听取汇报、审核台账、实地查看、提问质询、综合评议等,专家组一致认为,海曙区乡村档案通过简化内容、统一模版、规范管理等方式,形成《海曙区乡村档案清单式管理目录》,实现高效监管、“互动”治理;通过建设村镇档案一体化平台,全力打通“区-镇-村”三级共享网络,涵盖了嵌入式乡村档案清单著录、“村-村、村-镇、村-馆”直通查档、特色专题库智做等特色功能;通过采取“1+N”的模式,将代表、展示行政村的历史沿革、红色档案、重大事件、特色建筑、民俗文化的资料、资源留下来,做到既有标准化档案管理,又各村有特色的“海曙模式”。专家组还对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提出了建议。

  2020年7月,宁波市海曙区被浙江省档案局确定为全省“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个体试点。海曙区在省、市档案局的关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聚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档案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打造了具有海曙特色的档案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本。(作者:海曙区档案馆 周文娟)


[海曙区]海曙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省级试点通过专家组验收
发布时间:2021-09-30 来源:

  近日,受省档案局的委托,市档案局组织专家对海曙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省级试点(个体)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对试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市档案局局长王海娟,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罗仙兵出席会议。


  在试点验收汇报会上,罗仙兵介绍了海曙的区情概况和档案工作情况,区档案馆副馆长郑蔚蔚汇报了海曙区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全国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鄞江镇党委副书记俞俊波汇报了鄞江镇作为个体试点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会由区档案馆馆长张越男主持。

  随后专家组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并实地查看了建岙村、光溪村清单式规范化建设及特色档案情况以及鄞江镇梅园革命史迹陈列馆特色档案。

  经过听取汇报、审核台账、实地查看、提问质询、综合评议等,专家组一致认为,海曙区乡村档案通过简化内容、统一模版、规范管理等方式,形成《海曙区乡村档案清单式管理目录》,实现高效监管、“互动”治理;通过建设村镇档案一体化平台,全力打通“区-镇-村”三级共享网络,涵盖了嵌入式乡村档案清单著录、“村-村、村-镇、村-馆”直通查档、特色专题库智做等特色功能;通过采取“1+N”的模式,将代表、展示行政村的历史沿革、红色档案、重大事件、特色建筑、民俗文化的资料、资源留下来,做到既有标准化档案管理,又各村有特色的“海曙模式”。专家组还对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提出了建议。

  2020年7月,宁波市海曙区被浙江省档案局确定为全省“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个体试点。海曙区在省、市档案局的关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聚集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档案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打造了具有海曙特色的档案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本。(作者:海曙区档案馆 周文娟)


宁波市档案局、宁波市档案馆主办
宁波市档案馆信息技术处承办

地址:(正大门)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69号
备案编号:浙ICP备0506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