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深度解读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13号令),全面规范和提升各级机关档案工作,经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定于2019年4月下旬举办机关档案业务暨《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宣贯培训班,聘请国家档案局相关部门和档案行业专家进行政策解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和档案工作负责人;
2.各级档案局、档案馆机关档案工作业务指导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培训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解读;二是《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释义;三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四是试点单位经验介绍、研讨交流、咨询答疑等。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可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下旬;地点:北京市
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于开班10日前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公布。
四、报名及交费
报名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同时将培训费2380元汇款至指定账户。培训班报名额满截止。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账 号:0200215209200008103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姓名 机关班 手机号码
培训班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二处
联系人:范思宁、王芳芳
联系电话:010—63010809(兼传真)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