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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规范一强化” 推进农村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07-22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室(柜)保存、专项检查、专题培训的“五专”标准,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农村(社区)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规范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地。为从严落实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转发推行《三门县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明确农村(社区)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由县级组织部门统一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按照“一人一档、集中保管、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员档案,并将党员档案规范化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考核。

    规范专业培训,确保标准统一。全市要求,各乡镇(街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至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将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纳入组工干部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县乡两级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档案管理、党员档案补办等业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档案法》《保密法》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其政治自觉。

    规范档案整理,确保材料详实。为确保党员档案管理质量,全市明确规定,要制作《党员档案目录》,明确“两个规范”。一是规范档案内容,明确每名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党员发展转正公示情况结果、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等必须入档。二是规范整理标准,进一步统一档案专柜的编号格式及标签形式,做到字体、字号、颜色一致,确保材料内容详实、填写规范,按照“一人一盒一编码”的归档原则,将各乡镇农村党员档案按乡镇、行政村统一进行分类存放。

    规范硬件建设,确保统一归档。为确保党员档案妥善管理,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大党员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资金投入,要求每个乡镇(街道)配备党员档案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目前单独建立的有98个,同综合档案室合用的31个。档案室内要求配置空调、除湿机、灭火器等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实现“五防”要求;党员档案室配置专用的铁质档案柜,按区域、类型进行存放管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以及党员死亡、开除党籍、党内除名的党员档案,原则上要求设立专柜单独保存。

    规范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有序。全市进一步明确,要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做到“借阅有备案,归还有登记,转入有卷宗,转出有手续”,还在全市探索建立完善党员档案管理“五项制度”,要求按照明确的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做好党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真实规范、手续完备、保质保量、安全保密;要求对档案室实行专人专管,定期检查处理隐患,保持档案室的整齐清洁,保证档案的安全保管;不断完善档案查阅利用制度,要求对党员档案查阅的许可、范围、借出、复制、摘抄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并按规定做好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档案转交、收取回执及“无头档案”处理等有关工作;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不随意提供和泄露档案内容,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档案,不带档案出入公共场所,切实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强化智慧管理,确保精准便捷。市委组织部还积极探索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双管理”,从党员档案信息中提取党员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号、入党时间、档案材料清单等关键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推动党员信息数据管理与纸质档案管理的无缝对接。如玉环市探索建立党员档案电子索引目录,实现“一人一档一编码”,有效提高档案查询效率;三门县浦坝港镇利用电子表格检索功能,实现党员档案一键查找,不断优化党员档案服务效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7月18日 总第3400期 第三版


坚持“五规范一强化” 推进农村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07-22 来源: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室(柜)保存、专项检查、专题培训的“五专”标准,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农村(社区)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规范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地。为从严落实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转发推行《三门县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明确农村(社区)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由县级组织部门统一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按照“一人一档、集中保管、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员档案,并将党员档案规范化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考核。

    规范专业培训,确保标准统一。全市要求,各乡镇(街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至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将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纳入组工干部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县乡两级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档案管理、党员档案补办等业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档案法》《保密法》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其政治自觉。

    规范档案整理,确保材料详实。为确保党员档案管理质量,全市明确规定,要制作《党员档案目录》,明确“两个规范”。一是规范档案内容,明确每名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党员发展转正公示情况结果、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等必须入档。二是规范整理标准,进一步统一档案专柜的编号格式及标签形式,做到字体、字号、颜色一致,确保材料内容详实、填写规范,按照“一人一盒一编码”的归档原则,将各乡镇农村党员档案按乡镇、行政村统一进行分类存放。

    规范硬件建设,确保统一归档。为确保党员档案妥善管理,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大党员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资金投入,要求每个乡镇(街道)配备党员档案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目前单独建立的有98个,同综合档案室合用的31个。档案室内要求配置空调、除湿机、灭火器等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实现“五防”要求;党员档案室配置专用的铁质档案柜,按区域、类型进行存放管理。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以及党员死亡、开除党籍、党内除名的党员档案,原则上要求设立专柜单独保存。

    规范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有序。全市进一步明确,要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做到“借阅有备案,归还有登记,转入有卷宗,转出有手续”,还在全市探索建立完善党员档案管理“五项制度”,要求按照明确的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做好党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真实规范、手续完备、保质保量、安全保密;要求对档案室实行专人专管,定期检查处理隐患,保持档案室的整齐清洁,保证档案的安全保管;不断完善档案查阅利用制度,要求对党员档案查阅的许可、范围、借出、复制、摘抄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转递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并按规定做好党员流动或变换单位档案转交、收取回执及“无头档案”处理等有关工作;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不随意提供和泄露档案内容,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档案,不带档案出入公共场所,切实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强化智慧管理,确保精准便捷。市委组织部还积极探索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双管理”,从党员档案信息中提取党员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号、入党时间、档案材料清单等关键信息录入电子表格,推动党员信息数据管理与纸质档案管理的无缝对接。如玉环市探索建立党员档案电子索引目录,实现“一人一档一编码”,有效提高档案查询效率;三门县浦坝港镇利用电子表格检索功能,实现党员档案一键查找,不断优化党员档案服务效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7月18日 总第3400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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